记述 | 出处 |
“是故身率妻子,威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 | 《汉书·杨恽传》 |
“因释耕于陇上,而妻子耘于前。” | 《后汉书·逸民传》 |
“立春东耕,为土牛象人,男女各二人。” | (东汉)王充《论衡》 |
思想家 |
言论 |
孟子 |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
张载 |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范仲淹 |
“先天下之忧面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
文天祥 |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
顾炎武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
时期 | 关羽形象 |
魏晋南北朝 | 东汉末年名将,勇武、重义,傲慢自大、刚愎自用 |
两宋 | 统治者对关羽赐庙额、封王;关羽的祠庙在全国各地兴起;南宋人对关羽忠义、英勇的形象特质进行了多方渲染;关羽故事在话本、戏曲杂剧中大量出现,刚勇、忠义、儒雅是关羽形象的主要特征 |
明清 | 元明之际,罗贯中将关羽形象定格在《三国演义》小说中 |
统治者先后加封关羽为“协天护国忠义大帝”“三界代魔大帝、神威远震天尊、关圣帝君”“忠义神武关圣大帝” | |
在民间逐渐成为一个禳(消除)灾祈福之神,受到百姓的顶礼膜拜 |
材料 乡诉讼是明代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洪武三十年(一三九七年)四月,明太祖颁布钦定之《教民榜文》,榜文共四十一条,对于乡诉讼有详尽的规定。关于乡诉讼的具体内容大致如下:乡诉讼的法官是本管里甲(指里长及甲首)及老人,他们是兼任法官,乡诉讼管辖的案件是一乡之民事及轻微刑事案件。乡诉讼采合议制,必要时得刑讯当事人。乡诉讼的法官均系里甲或老人,其所谓判决系合议制之决定,或有书面,或无书面,并不一定。其判决之依据为国法、人情与风俗习惯等规范。明代乡诉讼之判决有类于现今之乡镇调解委员之调解;乡诉讼的目的在于减少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的数量。但因里甲及老人的素质良莠不一,判决未必公正。判决之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得于乡诉讼判决后上诉州县衙门。明代乡诉讼之施行,曾经发生几次变化。总的来说,成化之前,尚能依敕令施行。弘治以后,渐难施行,上述民事及轻微刑事案件多径向州县衙门呈控。
——据《中国审判制度史》
材料一 宋朝的海外贸易从泉州和广州等地南下,可达东南亚和南亚,通今波斯湾、红海至欧洲,也可至非洲东海岸,除主干道外,还有许多支线。宋初在广州、杭州、明州设外贸管理机构市舶司,专司外商货物税,还制定市舶条或市舶法,不许官员权贵经营海外贸易、买舶商货物。进出口货物达400多种,进口商品有香料、珍珠、象牙、药材等,主要出口纺织品、金属及其制品、陶瓷品、茶叶等商品,外贸分官营与私营,以后者为主。
——摘编自齐涛《中国古代经济史》
材料二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世界历史加快了从分散走向整体的进程。洲际贸易是近代世界不同地区之间经济与文化联系的主要内容之一。三角贸易兴起于16世纪,在17一18世纪成为最重要的洲际贸易,因涉及欧洲、非洲和美洲三地,且其主要商路连接成三角形,故称“三角贸易”。满载着枪支、纺织品、铁器和奢侈品等货物的商船,从利物浦等欧洲港口“出程”;到达非洲后,用上述商品交换被掠来的非洲黑人,然后经大西洋西航美洲,此为“中程”;商船到达美洲后,以这些黑人换取蔗糖、咖啡、烟草、棉花等物品,再运回欧洲,此乃“归程”。一次三角贸易的航程,大约需时半年,可做三笔生意,获得数倍的利润。利物浦等城市因此兴盛起来。
——据艾里克·威廉斯《资本主义与奴隶制度》等
注:文庙是地方官学的礼制孔庙的称谓,依据礼制建设并与科举相结合的孔庙。
龠是一种体现华夏礼乐文明的吹管乐器,其形制似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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