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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昌宥墓志铭》载:“公身材魁伟,襟量博达,遇宾亲樽俎间,拍掌豪饮,豁如壮年。尚气节,不藉祖赀,奋臂力穑,忘劳苦。已而业益增,赀至钜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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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和墓志铭》载:“太父湮,父士元,皆隐德不仕。世以服田力。穑为业,冠乡户之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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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嵩墓志铭》载:“君既壮,服田力穑,益饶于财,又推其余赊贷,以快赢息,不以义牟利。延营建第宅,占膏腴为永业,未几以赀豪闻” |
1890年 | 1910年 | 1920年 | 1938年 | |
甲 | 147 | 483 | 694 | 697 |
乙 | 145 | 185 | 212 | 196 |
丙 | 71 | 158 | 159 | 228 |
丁 | 36 | 55 | 65 | 84 |
材料一:宋初,宋太祖在反思了前朝的教训后,做出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规定,并将其上升为国策。宋代士大夫们表现出比以往更多的历史责任感,敢于通过多种手段限制皇权。宋真宗曾遣使持手诏来见宰相李沆,欲封刘氏为贵妃。李沆让使者传话:“但道臣沆以为不可!”此事遂罢。元丰年间,吕公著上书宋神宗告诫道:“人君一言一动,史官必书。若身有失德,载之史册,将为万代讥!”。士大夫们还严格控制太子或年幼皇帝的学习方向和接触范围。此外,在士大夫的解释与强调下,风雨雷电等自然变化常常迫使皇帝避正殿,减常膳,大赦天下。……宋代士大夫政治中毫无疑问地贯彻着忠君思想,要求皇帝尊重并更多的听从士大夫,从而保持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
——摘编自程民生《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
材料二: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规定以后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效力、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等。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国王仍然是英国政治生活的第一位参与者。1701年,议会通过《王位继承法》,进一步强化了对王权的限制。1714年,乔治一世上台后,责任内阁制逐步形成,行政权力慢慢地由国王转到内阁手中。光荣革命后,国王曾通过册封贵族和上院中的支持者以控制上院的立法活动。后来,随着一系列的议会改革和选举改革,立法权逐渐转移到了资产阶级控制的平民院手中。这样,国王逐渐从一个有较大权力的君主,变成了虚位元首,统而不治。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下表所示为(16世纪~19世纪)近代英国每一时段影响世界的重大标志性事件(部分)。
时期 | 事件 |
16世纪上半叶 | (1509年)亨利八世继位 |
16世纪下半叶 | (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 |
17世纪上半叶 | (1642年)英国内战爆发 |
17世纪下半叶 | (1688年)詹姆斯二世出逃,威廉三世(奥伦治)和玛丽继位 |
18世纪上半叶 | (1721年)沃波尔内阁 |
18世纪下半叶 | |
19世纪上半叶 | |
19世纪下半叶 | (1851年)世界博览会 |
——摘编自[英]肯尼思·O·摩根《牛津英国通史》
依据上表并结合所学世界近代史知识,修改或补充两件大事并简要说明理由。(要求:明确写明是“修改”还是“补充”,史实准确,史论结合。)
材料:为了克服“养兵”带来的弊端,以及裁减冗兵,节省军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采取了“省兵之策”。首先,政府下令在禁军、厢军中进行考核,不能胜任禁军的降为厢军,厢军中不能担负职责的免为平民,尔后又“诏拣诸路半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升为大分”。又因宋朝军队数量庞大,与军队服役时间长不无关系,故王安石采取“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之”的对策。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诏废并诸军营”,将“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二十七”,并且规定“马军额以三百人,步军以四百人”,其后“凡拨并者,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并为三百五十五”。自熙宁至元丰,“岁有废并甚众”。
——摘编自徐正华、何建华《试论王安石变法中的军政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