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10~11世纪,西欧城市兴起。城中的市民在谋求人身自由、特别法庭、城市治安的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在自治的城市中,市民借助市政机构,在封建法权特许下,行使权利与维持城市秩序,发展以商业与手工业为主导的城市经济,还以金钱和人力支持王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王的统一事业。商品市场经济的萌发推动了商法的完善和商法体系的形成,进而助推了区域经济向跨区域经济的延伸,也为通向现代市场经济之路做了铺垫。
——摘编自贾永勇《论亨利·皮朗的中世纪城市史研究》
材料三:什么是“中世纪”?这个概念直到启蒙运动时才使用,指的是在西方文明的发展中,有一个光辉灿烂的古代,又有一个光芒四射的现代。但在两者之间却有一个没有光明,一切都停滞落后的时代,这个时代延续了一千年之久。他们把这个时期叫做“中”世纪,也就是处在“光辉”和“光芒”中间的一段,又被称“黑暗的中世纪”。
——钱乘旦《西方那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