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的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需选择,而是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照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节选自《乡土中国》,有删减)
材料二:
乡土情结作为中国人集体潜意识里的一种心理状态,主要由农耕文明和儒家思想演化而来,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其一,归隐山林的乡土情结。归隐山林源于志士或诗人对世俗社会人情世故的厌恶,更是对乡土自然的内心向往。他们远离尘世的喧嚣,而甘享乡居的宁静。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最形象的注解。
其二,思念故乡的乡土情结。“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思乡思亲本身就是一种浓厚的乡土情结,正是这种乡土情结的存在,即使“少小离家老大回”,但乡音始终未改。对于故土,国人始终是难以割舍的。
其三,衣锦还乡的乡土情结。《史记·项羽本纪》中写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项羽为何自刎乌江?这句诗中可窥其因。衣锦还乡的乡土情结是人的欲望和价值扩大化的一种体现。因为在很多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中,事业的成功只有得到乡人的认可才是最大的荣耀。
(选自高申贵《关于中国人乡土情结的文化思考》)
材料三:
乡土作为人类诞生的摇篮,成了人类共同拥有的童年记忆。当人类成群结队地拥向文明发达的城市之后,人们的情感与乡土仍然有着不能阻断的精神联系,乡土成了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也是滋补作家的肥沃土壤。马克·吐温对家乡密西西比河的乡村生活的描摹,福克纳对美国南方风情画般的描绘,以及屠格涅夫、契诃夫、托尔斯泰对俄罗斯的广阔草原、森林和乡村生活的由衷赞美,都已证明乡土像母亲一样孕育了诸多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在中国,从乡土小说的奠基者——鲁迅、茅盾、沈从文、废名,到后来的汪曾祺、孙犁、莫言等,他们始终痴情地关注着那片充满苦难与温情的乡土。
一般意义上的“乡土文学”作家是以农村生活为描写对象,这是相对于其他生活领城(如城市、军营、知识界等)而言的。这些“乡土作家”特别地关心乡间外观上和一般生活形式上区别于其他生活领域的特色,他们努力追求自己笔下乡间的独特性,并一律带有较为浓重的“乡恋”色彩。与此不同,莫言笔下的乡间世界基本上是在同一空间内展开。高密东北乡,一个中国古老、充满苦难的乡村,它不是历史主义者眼中的某个特定阶段的乡村,而是一块永恒的土地,被时间滤去了历史附着在乡村生活表面的短暂性特征,其生活呈现为最基本的形态:吃、喝、生育、暴力、死亡……他努力书写高密东北乡人的贫苦,写出他们的艰难抗争,写出他们虽贫困却有着不屈的精神、美好的道德与淳朴善良的人性,表现了作家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家园去整合现实、祈求故土复兴的美好愿望,成就了他的诺贝尔文学奖的高度。
(节选自黄志刚《莫言小说乡土情结探源》,有删改)
风景谈
茅盾
前夜看了《塞上风云》【注】的预告片,便又回忆起猩猩峡外的沙漠来了。那在普通地图上,还不过是无名的小点,但是人类的肉眼已经不能望到它的边际,如果在中午阳光正射的时候,那单纯而强烈的返光会使你的眼睛不舒服;那样的纯然一色,即使偶尔有些驼马的枯骨,它那微小的白光,也早溶入了周围的苍茫;又是那样的寂静,似乎只有热空气在作哄哄的火响。然而,你不能说,这里就没有“风景”。当地平线上出现了第一个黑点,当更多的黑点成为线,成为队,而且当微风把铃铛的柔声,丁当,丁当,送到你的耳鼓,而最后,当那些昂然高步的骆驼,排成整齐的方阵,安详然而坚定地愈行愈近,当骆驼队中领队驼所掌的那一杆长方形猩红大旗耀入你眼帘,而且大小丁当的谐和的合奏充满了你耳管,———这时间,也许你不出声,但是你的心里会涌上了这样的感想的:多么庄严,多么妩媚呀!这里是大自然的最单调最平板的一面,然而加上了人的活动,就完全改观,难道这不是“风景”吗?自然是伟大的,然而人类更伟大。
于是我又回忆起另一个画面,这就在所谓“黄土高原”!那边的山多数是秃顶的,然而梯田上那些高秆植物颀长而整齐,等待检阅的队伍似的,在晚风中摇曳,别有一种惹人怜爱的姿态。可是更妙的是三五月明之夜,天是那样的蓝,几乎透明似的,月亮离山顶,似乎不过几尺,远看山顶的小米丛密挺立,宛如人头上的怒发,这时候忽然从山脊上长出两支牛角来,随即牛的全身也出现,掮着犁的人形也出现,并不多,只有三两个,也许还跟着个小孩,他们姗姗而下,在蓝的天,黑的山,银色的月光的背景上,成就了一幅剪影,如果给田园诗人见了,必将赞叹为绝妙的题材。可是没有完。这几位晚归的种地人,还把他们那粗气的短歌,用愉快的旋律,从山顶上扑下来,直到他们没入了山坳,依旧只有蓝天明月黑漆漆的山,歌声可是缭绕不散。
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场面。夕阳在山,沿河的山坳里有一队人,从“生产”归来,兴奋的谈话中,至少有七八种不同的方音。忽然间,他们又用同一的音调,唱起雄壮的歌曲来了,他们的爽朗的笑声,落到水上,使得河水也似在笑。看他们的手,这是惯拿调色板的,那是昨天还拉着提琴的弓子伴奏着《生产曲》的,这是经常不离木刻刀的,那又是洋洋洒洒下笔如有神的,但现在,一律都被锄锹的木柄磨起了老茧了。他们在山坡下,被另一群所迎住。这里正燃起熊熊的野火,多少曾调朱弄粉的手儿,已经将金黄的小米饭,翠绿的油菜,准备齐全。这时候,太阳已经下山,却将它的余辉幻成了满天的彩霞,河水喧哗得更响了,跌在石上的便喷出了雪白的泡沫,人们把沾着黄土的脚伸在水里,任它冲刷,或者掬起水来,洗一把脸。在背山面水这样一个所在,静穆的自然和弥满着生命力的人,就织成了美妙的图画。
在这里,蓝天明月,秃顶的山,单调的黄土,浅濑的水,似乎都是最恰当不过的背景,无可更换。自然是伟大的,人类是伟大的,然而充满了崇高精神的人类的活动,乃是伟大中之尤其伟大者!
如果在一个下雨天,你经过一边是黄褐色的浊水,一边是怪石峭壁的崖岸,四面是静寂灰黄,没有一般所谓的生动鲜艳,然而,你忽然抬头看见高高的山壁上有个天然的石洞,一对人儿促膝而坐,只凭剪发式样的不同,你方能辨认出一个是女的,他们被雨赶到了那里,现在正摊开一本札记簿,头凑在一处,一同在看,———试想一想,这样一个场面到了你眼前时,总该和在什么公园里看见了长椅上有一对儿在偎倚低语,颇有点味儿不同罢!如果在公园时你一眼瞥见,首先第一会是“这里有一对恋人”,那么,此时此际,倒是先感到那样一个沉闷的雨天,寂寞的荒山,原始的石洞,安上这么两个人,是一个“奇迹”,使大自然顿时生色!他们之是否恋人,落在问题之外。你所见的,是两个生命力旺盛的人,是两个清楚明白生活意义的人,在任何情形之下,他们不倦怠,也不会百无聊赖,更不至于从胡闹中求刺激,他们能够在任何情况之下,怡然自得。
在这里,人依然是“风景”的构成者,没有了人,还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再者,如果不是内生活极其充满的人作为这里的主宰,那又有什么值得怀念?人类的高贵精神的辐射,填补了自然界的疲乏,增添了景色,形式的和内容的。人创造了第二自然!
最后一段回忆是五月的北国。清晨,窗纸微微透白,万籁俱静,嘹亮的喇叭声,破空而来。于是我披衣出去,打算看一看。空气非常清冽,朝霞笼住了左面的山,我看见山峰上的小号兵了。霞光射住他,只觉得他的额角异常发亮,然而,使我惊叹叫出声来的,是离他不远有一位荷枪的战士,面向着东方,严肃地站在那里,犹如雕像一般。晨风吹着喇叭的红绸子,只这是动的,战士枪尖的刺刀闪着寒光,在粉红的霞色中,只这是刚性的。我看得呆了,我仿佛看见了民族的精神化身而为他们两个。
如果你也当它是“风景”,那便是真的风景,是伟大中之最伟大者!
(有删节)
1940年12月,于重庆枣子岚垭。
【注】《塞上风云》是抗战时期反映国内各民族联合抗日的一部影片。
文本一:
韩愈 , 字退之,邓州南阳人。愈生三岁而孤,随伯兄会贬官岭表。会卒 , 嫂郑鞠之。愈自知读书,日记数千百言,比长、尽能通《六经》、百家学。擢进士第。会董晋为宣武节度使,表蜀观察推官。晋卒,愈从丧出,不四日,汴军乱,乃去。愈复为博士。既才高数黜,官又下迁,乃作《进学解》以自谕。宪宗遣使者往风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乃送佛祠。愈闻恶之,乃上表。表入,帝大怒,持示宰相,将抵以死。裴度、崔群曰:“愈言讦牾,罪之诚宜。然非内怀至忠,安能及此?愿少宽假,以来谏争。”帝曰:“愈言我奉佛太过犹可容至谓东汉奉佛以后天子咸天促言何乖刺邪?愈,人臣,狂妄敢尔,固不可赦。”乃贬潮州刺史。镇州乱,杀田弘正而立王廷凑,诏愈宣抚。既行,众皆危之。元稹言:“韩愈可惜。”穆宗亦悔,诏愈度事从宜、无必入。愈至,廷凑严兵迓之,甲士陈廷。既坐,廷凑曰:“所以纷纷者,乃此士卒也。”愈大声曰:“天子以公为有将帅材,故赐以节,岂意同贼反邪?”语未终,士前奋曰:“先太师为国击朱滔,血衣犹在,此军何负乃以为贼乎?”愈曰:“以为尔不记先太师也,若犹记之,固善。天宝以来,安禄山、史思明、李希烈等有子若孙在乎?亦有居官者乎?”众曰:“无。”愈曰:“田公以魏、博六州归朝廷,官中书令,父子受旗节;刘悟、李祐皆大镇。此尔军所共闻也。”众曰:“弘正刻,故此军不安。”愈曰:“然尔曹亦害田公,又残其家矣,复何道?”众欢曰:“善。”廷凑虑众变,疾麾使去。因曰:“今欲廷凑何所为?”愈曰:“神策六军将如牛元翼者为不乏,但朝廷顾大体,不可弃之。公久围之,何也?”廷凑曰:“即出之。”愈曰:“若尔,则无事矣。”会元翼亦溃围出,廷凑不追。愈归奏其语,帝大悦。
(节选自《新唐书·韩愈传》)
文本二:
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遣,吾未见其明也。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问之,则曰:“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节选自韩愈《师说》)
①然非内怀至忠,安能及此?愿少宽假,以来谏争。
②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江楼夕望招客
【唐】白居易
海天东望夕茫茫,山势川形阔复长。灯火万家城四畔,星河一道水中央。
风吹古木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能就江楼消暑否?比君茅舍较清凉。
【注】此诗写于长庆三年,当时诗人任杭州刺史。
立春地生暖,晚秋心生安。天高云淡的晚秋,一切都裸露在空旷的原野。泥土是那么松松软软,你可踩在里面,凝视蚯蚓,追寻它们留下的弯曲的踪迹;你可爬到树叶落光的柿树上,品尝柿子,它们藏下的晚秋的甜蜜可以分享。多情的柿子,抑或是倔强的蚯蚓,都眷恋着这片土地,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对秋的 。环顾周围,曾 的植被,像极了人们稀疏的头发,贴在秋的地面。只有秋播的麦苗,顺垄看去,刚刚离开地面,裸露着一垄垄单薄的绿意。
到了这个节点,一切都变得格外淡定,有条不紊,去留自如。晚秋,也因红叶的渲染,变得 , 分外壮观。一棵棵经过秋风洗礼的红枫,上天置它们于悬崖峭壁,仅点有丁点泥土,虽然落下一场秋雨,也很难得到一次酣畅的滋润。它们历经风雨,不畏干旱,以博大的胸襟反哺晚秋。岁月在盛衰中 , 所有的抵达,都会以另外一种模样重生;已经重生的又正在抵达的路上:一如这生生不息的晚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耕读”是安身立命和治家的根本之道。早期儒家传统尊“劳心”贱“劳力”,孔子在回应“樊迟请学稼”时表示:“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焉用稼?”后世儒家的价值观念逐渐从“焉用稼”转变到 , 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亦耕亦读”观念适应社会发展而不断变迁与拓展。“耕”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劳动,且可以扩展为事稼穑,丰五谷,养家糊口,以立性命;“读”也不仅仅是传统四书五经的学习,而是指知诗书,达礼义,修身养性,以立高德。
到南北朝时期,思想家颜之推强调要教育子女“知稼穑之艰难”,他在《颜氏家训》中指出,只有通过农业劳动来体会人生,_____________。随着颜之推等倡导耕读思想的流传,耕读教育对于当官和治家的积极意义家喻户晓,耕读传家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_____________,耕读教育逐渐走向鼎盛。宋仁宗实行劝耕政策,耕读教育成为当时重要的教育理念。时人认为耕读不仅可以入仕为官,改变命运,而且可以明人伦,正家风。
耕读结合的教育不仅拓宽了教育的社会基础,促使读书人自食其力,同时也成为培养品格、磨砺心性的重要方式。
一位农艺师告诉果农:杂草不要除。杂草与果树根系深浅不一,不会相互争夺营养。杂草让土壤保持湿度,防止土壤流失;割草作肥,可以增加土壤肥力。
我们习惯将人分好坏,事分利弊,物分贵贱……其实杂草或许是庄稼的敌人,却可以成为果树的朋友。稻农的经验,未必是果农的法宝。这是种植之理,也是生活之理。
读了以上材料,你或许对自己的生活,对世事人生,会有一些思考和感悟。请你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写一篇文章。要求:选准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