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 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
——[明]宋濂《元史》
材料二:清代基层社会主要的构成要素有三大系列社会组织:一是官方出面组织的里社保甲坊厢系列;二是聚族而居、自然形成的家族宗族乡族系列;三是同样自然形成、互动共生的经济型乡族组织及行业组织系列。这三大系列社会组织或平行,或重叠,或交错,其所处位置及相互关联的方式,反映了清朝基层社会组织结构及发展态势。
——摘编自张研等著《清史十五讲》
材料三: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迅速发展,到1997年,全国共有91万个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大部分农村有 9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1998年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组织。
——据郭德宏等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
材料一:西汉承袭了秦的户籍制度,与此同时又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把农民固着在土地上,以使土地得以充分有效的利用,从而保证国家有充足的赋税收入。汉政府表彰累世同居,法律禁止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孙分门立户,魏晋时期,政府颁布了“户律”,实行编户齐民,将户籍管理法律化。宋朝实行都保制,王安石变法时期又实行保甲制度强化对社会的控制。宋朝有最为典型的特权户籍"官户”,它可享受荫补(即做官的资格),减免某些税收,差役免除和减免刑法等特权。元代以后,工匠被编入专门的户籍叫“匠户”。明代以户帖制与黄册制登记户口,将户口、土地和赋税三者合一。在管理上,明朝实行里甲制,严格限制人口的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处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清朝康熙之后,随着“摊丁入亩”政策的推行,赋税和户口之间的关系被土地所取代,户籍申报编制的经济意义降低。随着保甲制度在全国范围的广泛建立,乾隆三十七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淡化了户籍的赋税功能,而强化了政治控制功能。
——江立华《我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及其特点》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从建立到强化再到改革的演变的历程。户籍制度内涵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异化。“为土地改户籍”、城市户籍含金量不减反增等现象成为制约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重要因素。人口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人口城镇化的重要制度障碍,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成都市从2003年以来,先后进行5次改革,改革力度大,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其改革是采取先改内容再改形式,通过降低入户门槛及其他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顺利实现了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的转变,极大的推动了域内人口城镇化进程。成都户籍制度的改革在较大程度上还原了户籍本原功能,是一元户籍制度改革的创新典范。
——徐茂《人口城镇化视野下的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