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G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G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就 G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点作出规定。该省9个城市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试行办法按照补齐短板、合理负担、抓住关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参照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规定,确定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费基政策,明确待遇享受条件和申领经办流程。为保障基金安全,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试行办法明确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灵活就业人员、相关平台或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按照规定处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充分激发全体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和团结互助,走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之路。
——摘自《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在制定实施各项政策举措时,浙江省把握“时度效”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陷阱。
——摘自《浙江日报》
有人认为,实现共同富裕,应人人参与,做大“蛋糕”。也有人认为,实现共同富裕,应人人享有,分好“蛋糕”。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的知识对此进行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