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 | 审判 | 执行 | 家长权 | 继承及监护 | 所有权及占有 | 房屋及土地 | 私犯(侵犯他人) | 公法 | 宗教法 |
9条 | 4条 | 8条 | 5条 | 11条 | 11条 | 10条 | 27条 | 6条 | 11条 |
材料:下图为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在公元前1776年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汇编,被称为《汉谟拉比法典》,由于其雕刻在一段黑色玄武式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石柱上端雕刻的是汉谟拉比站在太旧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下端是法典内容
材料:有位学者在总结西欧封建社会的历史时,使用了如下标题:
"黑暗时代/充满变化的时代"
根据材料,结合5—15世纪的西欧历史,展开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一:罗马公民看不起商业,贸易和金融是被征服民族才干的营生。在罗马共和国黄金时代,商人不能进元老院。贵族征战得来的财富都是购买土地搞大庄园。罗马超越希腊城邦政治,建立了宪制官僚体制与私法体系,塑造了早期的西方市民社会。无论是共和还是帝制,罗马都是西方大规模政治体在观念、制度、法律上的政治源流。罗马帝国只是环地中海的上层精英大联合,基层群众从来不曾被囊括其中,更谈不上融合相通。屋大维苦心建构的“罗马民族认同”,随着拉丁语仅停留在贵族圈里,从未抵达基层人民心里。一旦上层崩盘,基层人民就各自发展,把罗马抛到九霄云外。
——摘编自潘岳《秦汉与罗马》(《秦汉王朝与罗马帝国比较》序言)
材料二:关于罗马与中国的外交联系,现在已知的只有非常零星的信息。根据中国的史料记录,公元166年,安敦皇帝派代表团来到中国,而在公元226年,一位名叫秦论的罗马商人抵达了东吴孙权在南京的朝廷。但这些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罗马帝国和中国的汉朝,古代世界这两个最伟大的帝国基本上是各行其道,几乎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存在。
——摘编自[英]西蒙·普莱斯等《古典欧洲的诞生——从特洛伊到奥古斯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