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②提高宪法地位,增强宪法权威
③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宪法尊严
④自觉遵守宪法,参与宪法修改
第一章 总纲(节选)
第五条:……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
★1988年,因家境贫寒,我差点辍学,是班主任到我家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让孩子辍学是违法的!”我的人生被宪法改变,我与法律也由此结缘。 ★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作为年度热词,让我萌生了学习法律的想法。 ★2014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走上讲台开展罪犯宪法教育。 |
微行为 |
微点评 |
①小静在某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小说 |
小静享有文化教育的权利 |
②周某在故宫西华门外城墙上刻字 |
周某未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
③小南走出超市时报警器响起,保安强行对其搜身检查 |
保安侵犯了小南的隐私权 |
④小赵针对交通拥堵问题,给政府热线打电话提建议 |
小赵依法行使了监督权 |
材料一:
我给两会捎句话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把各方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上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人民网推出2023年度“我给两会捎句话”建言征集活动,诚邀各界群众围绕扩内需促消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话题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选择部分建言进行公开展示,并汇总整理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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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建议:“乡村振兴,必须先振兴教育”。八(1)班学生对此很感兴趣,并针对受教育问题展开了讨论。以下是两位学生的对话:
小英:“受教育是权利,我想放弃就放弃。”
小明:“受教育是义务,违反义务须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