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书的老李
刘立勤
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县中门口邂遛。那里有一个书摊,我喜欢看书摊上有没有我喜欢的书,也喜欢和卖书的老李拉呱几句闲话。
老李好像是陕北人,抑或是山东人,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老李是邮电局的职工,说着一口外地话。几十年都没有改变他的乡音,几十年也没有改变他的行当。几十年里,他都用那外地话卖着从外地进来的花花绿绿的书。
老李卖的书主要是文学书籍和期刊杂志,什么挣钱就卖什么。从他书摊杂志的多寡,能够看出书籍的流行。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书籍一统天下,间杂一些娱乐杂志;世纪交替前后,文学屈居第二,《家庭》《读者》等占据了主要的位置;后来故事类的杂志书籍又占领了大部分的地方,娱乐类书籍又靠了边。
认识老李的时候,我刚刚在一个乡村小学当代课教师。那时候穷呀,记得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十三块五毛钱,可我却喜欢读书。一年总有几个周末,我会骑着自行车专门到县城买书。
那时候县城不大,却有十多家卖书的,有的是书报亭,有的是店铺。老李在县中门口摆了一个书摊,别人家的书大多高高的挂在墙上让人仰望,只有他的书摆在那里让人挑选阅读。不过,老李很忙,在他那里买书的人很多。
老李进的图书很多,杂志也很全,我在翻阅那些图书时,忍不住圪蹴在他的书摊前看起来忙碌的他也不催促,偶尔还会把自己的小凳子给我。坐着看书的感觉真好,就像饥饿的汉子走进了免费的餐厅,大快朵颐而不知羞惭。
太阳终归要西下,我也终归要回家。专程进城为了买书,而我又没有多少钱,每次只能买上三五本书。常常是把书拿在手上,才发现钱不够。正在尴尬之际,老李操着重重外地腔说你先拿走吧,下次来了再补上。其实,老李并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看看他信任的目光,我不敢辜负他的好意,还是把书拿走了。路上,我听说老李卖书挣了不少钱,还买了单元楼。我默默的期盼老李挣更多的钱,卖更多的书,我有读更多好书的机会。
然而好景不长。不几年,我也来到县城工作,县城繁华了许多,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可城里的书摊已经所剩无几了。书店萎缩了,原来的报刊亭全部拆除,原来卖书的门市部要么改行卖烟酒,要么卖时装,有的甚至改作了发廊,有的改卖教辅资料,专门卖杂志和文艺书籍的书摊只有老李一家。老李的书摊算得上是县城里一道风景了。
我以为老李的生意会好起来,可老李说生意越发的难了。老李本来的书摊有两张钢丝床,现在只有一张床了,文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娱乐杂志也江河日下,只有《读者》《故事会》还在勉力维持。成人越来越少,主要客户是一些上学的孩子。老李显得很清闲,常常是茫然地看着街上忙忙碌碌的行人。
我也很少掏钱买书了。上班下班的时候,习惯性喜欢到老李的书摊看看,喜欢和老李说说闲话。遇上喜欢的杂志也买一本两本,老李善解人意地说,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寄卖,又给了我一个看白书的机会。
生意真的很清淡。有时候一连几天还不见老李的书摊。问及原因,老李说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城管让他把书摊收起来。老李的书摊没有占道,他不明白领导为什么不准他摆书摊我也说不明白。领导来了,他把书摊搬走了;领导走了,城管又默许他把书摊摆了出来。他们互相理解着各自的不易。
老李日渐的老了,老李的老伴儿也去世了,老李的孩子去了很远的地方。老李乌黑的头发变白了,挺直的腰板也佝偻了下来。老李的书摊还在坚守,他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买书看。偶尔谈起上世纪八十年书摊的兴盛,老李一边喘一边说,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不读书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老李进的书越来越少,有些很好的杂志干脆也不订了。老李吃饭的时候,书摊放心的摆在那里,也没有人去拿他的书。
记不得多久没有读书了,也忘记了老李和他的书摊。忽然想起去看看老李,老李的书摊也不见了。问及熟悉的朋友,说是老李病了。期盼着老李的病能好起来,期盼着老李的书摊再摆起了。期盼了一个冬天,期盼了一个春天,也不见老李好起来,心中就有了不安。
后来,听说老李死了。听说老李死前把他的房子卖了一大笔钱,为县中捐献了一间图书室。我不知道老李的图书室里有多少读者,却看见老李摆书摊的地方变成卖撸串的摊子了,小摊前等待吃撸串的客人站成长长的队伍。
(《百花园》2017年第1期)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
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偏爱白菜香
拱振秋
①小时候,在我的记忆里,似乎每一张饭桌上都有它的倩影。那年代,我每次放学回家盛好米饭、面条或玉米糊、山芋等之后,往桌上一看,就会不懂事地嘟哝一句“又是萝卜白菜”。可不管你愿不愿意,白菜几乎是天天有的菜。
②现在人的生活条件好了,吃惯了大鱼大肉,只是偶尔才会想起它,但上了年纪的人仍然对它津津乐道,白菜与寻常百姓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又有“清白、耐寒”的外形内质,因此深受群众的喜爱。无论南北,白菜皆是一种极为平民化、大众化的蔬菜,价廉面物美。嫩绿的叶子,洁白的菜秆,朴朴素素的色彩,青白对比十分醒目。古人对它有着很高的评价,曰:大味若淡,淡淡的甜,故而你不会吃厌吃膩,除做菜肴外,因性寒,还具有药用价值,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其颇为推崇。
③我常把白菜当做豆腐的情侣,在我的家乡,她俩几乎形影不离,白菜叶煮豆腐,菜秆炒豆腐香干,还有菜花烧豆腐角。这些皆是母亲的拿手好菜。白菜经过风霜雨雪后,其涩味淡了,甜味却增加了,用菜油先把嫩脆脆的菜炒蔫后,再把豆腐切成细片,错盖在白菜上,小火煨几分钟,可盛在盘子里吃,白菜味、豆腐味、菜油味混杂于热气之中,闻之让人垂涎欲滴。
④那个年代,冬季蔬菜匮乏,腌菜便是大家围炉争食的美味佳肴了。我家乡的白菜有几种,有高瘦秆细的白秆菜,低矮的油灯菜,租壮的大白菜,还有入冬便泛红的雪里蔬菜等,我们都称为白菜。瘦高的白秆菜和雪里蕻为最佳的腌菜原材料。母亲腌菜总是把晾蔫的白菜一层接一层地放进那只数十年不变的菜缸,说是老缸腌菜最能入味。铺一层白蕖便撒层粗盐,盐放多少,看母亲的分寸,再将白菜一层层踏透,最后,用几块干净光亮的鹅卵石把白菜压实,经过10多天浸渍,便可以取食。腌菜炖水豆腐,是大人、小孩都很喜欢的美餐,似乎白菜味、腊味、雪味融于一体,味道鲜美可口,真的是唇齿留香啊。
⑤我进城后,仍留恋这样的时光。每年春秋之际,总喜欢在荒废的花池里播上一点“苏州青”,这种菜据查学名叫“矮脚苏州青白菜”,长成后,虽然矮墩墩、胖乎乎的模样有些“愣头青”,但其在下霜后.顿然富有美感,其外形平冠束腰像百合花,而绿色的椭圆叶片向内微微弯曲,像一只只装着雨露的翡翠般碧绿的勺子,实在是美妙,采两棵洗净,与腊肉同炒,白菜油亮油亮的,渗透出来的脂油仍会挥发出那种独特的芳香,我也情不自禁吟出画家方仲华题的一首诗:“心洁偏爱菜根香,何须珍馐佐飞觞。人间自有清白在,莫道世俗少芬芳。”从朴素中留造出的生活情起,真的甜美。
⑥小小白菜虽然很平常、很朴素,但她的故事却脍炙人口。
⑦明末江苏句容县的笪继良,就任江西铅山县令时,曾绘一株叶肥秆壮须茂之白菜,并题款曰:“为民父母,不可不知其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然后请石匠刻于碑上,以为自诫,这便是有名的“白菜碑”。
⑥清末画家吴吕碳,对白菜亦情有独钟,他出身于农家,曾与田垄菜圃相守,面白菜更是得心应手,形神俱备,他画白菜,不是从书上学来的,而是从菜園学来的。不光是笔墨上的功夫,笔端还带着一种劳动人民的感情,这就是来自泥土和白菜身上散发出来的精气神。所以他画出的白菜很大气,淡墨写茎秆,彩墨写绿叶,构图极为简洁,很有平民味,又脱俗不凡,趣味无穷。他曾画一株带根的白菜,配上一个带根的红萝卜,题曰:“咬得菜根定,天下何事不可为?然这菜根辣处亦难咬,却须从难处咬将去,”画与愿款升华出一种人生哲理,振聋发聩。
⑨人们从吃白菜之味、闻白菜之香,品出人间之世味。我酷喜白菜,因为它们常常带给我欢乐和希望,甚至可以忘掉许多痛苦和烦恼。每当忆起家乡小巷“卖菜喲,小白菜……”的叫卖声,记忆中的声音总是那么荡气回肠,耐人寻味。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江南的冬景
郁达夫
①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知道围炉煮茗,或吃涮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而有地炉,暖炕等设备的人家,不管它门外面是雪深几尺,或风大若雷,而躲在屋里过活的两三个月的生活,却是一年之中最有劲的一段蛰居异境;老年人不必说,就是顶喜欢活动的小孩子们,总也是个个在怀恋的,因为当这中间,有的萝卜,雅儿梨等水果的闲食,还有大年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热闹的节期。
②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过后,大江以南的树叶,也不至于脱尽。寒风——西北风——间或吹来,至多也不过冷了一日两日。到得灰云扫尽,落叶满街,晨霜白得象黑女脸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阳一上屋檐,鸟雀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气来,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门前的隙地里去坐着曝背谈天,营屋外的生涯了;这一种江南的冬景,岂不也可爱得很么?
③我生长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是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④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⑤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时也有时候会保持得三个月以上的生命。象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则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⑥说起了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的喜欢以Spaziergang一字来做他们的创造题目的一点看来,大约是德国南部地方,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仿不多。譬如说十九世纪的那位乡土诗人洛在格(Peter Rosegger, 1843—1918)罢,他用这一个“散步”做题目的文章尤其写得多,而所写的情形,却又是大半可以拿到中国江浙的山区地方来适用的。
⑦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丫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得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⑧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村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假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⑨有几年,在江南,在江南也许会没有雨没有雪地过一个冬,到了春间阴历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点春雪的;去年的冬天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节气推算起来,大约太冷的日子,将在1936年的2月尽头,最多也总不过是七八天的样子。像这样的冬天,乡下人叫作旱冬,对于麦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却要受到损伤;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南的冬景的人,在这一种冬天,倒只会得到快活一点,因为晴和的日子多了,上郊外去闲步逍遥的机会自然也多。
⑩窗外的天气晴朗得像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还是拿起手枚,搁下纸笔,上湖上散散步罢!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一日
你从江南走过
你从江南走过,从此,江南就是杜牧的。
没有杜牧,江南,该是何等寂寞?就如淋沥的细雨中,没有油纸伞的古朴,从而缺乏一种古诗的典雅;就如长长的小巷里,没有一架紫藤萝,从而缺乏一种绿意荡漾的清新;就如断桥边,没有如烟的细柳,从而缺乏一种吴侬软语的娇媚。
江南,是幸运的,在长久的沉寂之后,迎来了青衣飘飘的杜牧。
江南女儿,也是幸运的,在长久的冷寂之后,又重现了青春的颜色。
那时的江南,一定是寂寞得很久了,寂寞得连西湖的水也泛不起一点涟漪。那时的江南,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浪漫,江南采莲的曲子,已经凋谢在寒冷的池塘里;吴越争霸的战鼓,已半入江风半入云,渺茫难寻了。至于西施浣衣的样子,已经在传说中流向岁月的天尽头,白云的深影里。当然,包括当年的丝竹,当年的歌舞,当年的风流潇洒,都已经如周郎的微笑,隐入历史的硝烟中。
江南,太寂寞了,寂寞成一池浮萍,连红叶也舞不起一点声音。
就在这时,杜牧来了,在清明时节前后,嫩草如诗的日子里,一匹马,一身长衫,外带一支笔,踢踢跶跶走过丝雨江南,走过杏花如雪的江南,走过四百八十寺的江南,举一举杏花村的佳酿,饮醉了清明时节,饮醉了自己,也饮醉了唐诗。
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做故乡。
从此,江南,收容了一颗漂泊的诗魂,也收容下一片灵秀,一片浪漫。
在江南行走,杜牧一定是风神潇洒志气昂扬的,因为,他终于寻到了自己心中美的极致,诗的栖息地。在江南,杜牧一定是心情舒展眉宇青葱的,因为,长久的失落后,他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和安慰。
二十四桥的夜晚,月光如昼,桂香如梦。秋来的江南,依然山温水软,草木含春。“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江南,就适宜于洒脱地生活,诗意地游走。小杜,深得江南三味。春风十里,柳丝飘飘,有哪一缕春风,美得过江南?有哪一处女儿,轻浅一笑,婉约过江南?有多少人啊,走过江南?但匆匆的脚步,踏过满地红尘,谁能领略“烟笼寒水月笼沙”的婉约?谁能体会到“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的繁华?谁能领略“村连三峡暮云起,潮送九江寒雨来”的神妙?只有杜牧,一身长衫,飘飘地走过江南山水,把自己的欢笑,自己的歌吟,留给江南,留给江南的天空和湖面,还有山水楼台。同时,也把江南留给岁月。
在烟水渺茫的江岸,在细柳如眉的亭旁,总有风吹过,总是有诗人的脚步走过,这些,江南记得,竖行的方块文字也记得。
当诗人漫步江南时,多少丝管,多少弦竹,在夜月下悠扬;多少忧伤,让一个沉沦历史的书生,怆然泪下。
不是爱风流,似被红尘误。
诗人并不想隐居入江南山水,诗人并不想在二十四桥的箫音中沉醉。“江南好烟月,门系钓鱼船”“霜叶红如二月花”,这些美妙,也不能让诗人沉醉。所有的音乐,所有的云烟风月,并没有遮住诗人的眼睛。
诗人站在高山上,站在红楼上,日日凝目而视,翘首企盼,在等待着一个时代的到来,等待着万民欢乐的和谐盛世到来,“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孤云静爱僧。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诗人总是心有不甘,在晚唐的夕阳残照中,遥望着太宗所开创的盛世,万民同乐,百国来朝。可是,诗人失望了,心冷了。天边,夕阳西下,一片暗影茫然。
在一声长叹中,诗人走入江南。
所有的肮脏,所有的红尘,与江南山水,与江南儿女相比,是如此不堪,如此肮脏。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诗人轻轻叹息一声,定格在江南的烟雨中,静静地观看着,看“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美丽;看“深秋帘幕千家雨,落日楼台一笛风”轻歌曼舞;看江南儿女在月夜里一把凉扇,笑扑流萤的娇憨情态;看扬州烟水,秦淮月光。
江南,安慰着诗人。
诗人,沉醉于江南。
秋风袅袅秋虫鸣
张强
秋天是虫的季节。蝉在林中“知了,知了”不停地叫着,仿佛己感到时光将尽,要抓住这最后的时刻释放出生命中最后的热情;田野未收割的豆地里,蝈蝈也伏在在豆棵下“吱吱,吱吱”聒噪着,和树上的蝉声相应和。夜晚月朗星稀,凉风习习,蛐蛐、油蛉、纺织娘躲在一个角落里忘我地弹唱,时而独奏,时而合唱,直到月己西斜,夜色阑珊,仍迟迟不肯睡去,它们怕辜负大好的时光。
蝉从五月末由黑暗的地下爬出,开始羽化为成虫,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六月三日夜闻蝉》中写道:“荷香清露坠,柳动好风生。微月初三夜,新蝉第一声。”可见六月就已经可以听到蝉声了。“高蝉多远韵,茂树有余阴。”整个夏季都是蝉的,它们不知疲倦,伴随着一路攀升的气温,把一个夏天吵得沸沸扬扬,这盛大的阵势一直要持续到秋初。
古时有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立秋的三候为“寒蝉鸣”,这时的蝉己禁不住越吹越凉的秋风和越来越浓重的夜露,开始发出凄苦的哀号。宋代柳永《雨霖铃》中:“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一层秋雨一层凉,蝉弱小的身躯的确难以抵挡秋雨的侵袭,这凄凄切切的悲鸣或许就是它们无奈的抗争吧?“薄暮末蝉三两声,回头故乡千万里。”(郎士元《送别》)一声凄切的蝉鸣曾触发了多少人的千古愁思,因此寒蝉就成为悲凉的代名词,这悲凉,有的是身世之痛,有的是故国之思,有的则是离别之苦。蝉本无知,然许多诗人却闻蝉而愁,只因为诗人自己心中有愁。
秋夜中叫得最欢快最忘我的莫过于蟋蟀,月华如水,洒在庭院中、窗台下,洒在枕边洒在漓露的梦里。“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些从《诗经》中走来,唧唧吟唱的秋虫,此时就蹲在檐下的月影里,或者躲在墙缝里,趴在草丛中,它们歌唱凉如水的夜色,歌唱大地的丰收,歌唱村庄的温暖。“空庭疏雨后,四壁乱蛩鸣。”“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看,秋夜漫漫,陪伴人打发这寂寥时光的不只是一盏昏黄的灯,还有蛐蛐缠缠绵绵的歌吟。
秋夜,纺织娘“轧织,轧织”“织,织,织啊,织,织,织啊”的叫声一点儿也不比蟋蟀逊色,和蟋蟀不同的是,纺织娘似乎很少躲到村庄的屋檐下,野外的草丛才是它们最宽广最自由的舞台。纺织娘古称“络纬”,《诗正义》中“络纬鸣,懒妇惊”是说纺织娘叫起来的时候,懒惰的妇人突然开始吃惊,原来她意识到秋天到了,冬天也就不远了,还没准备好过冬的棉衣,她怎能不惊呢,其实猛然吃惊的何止懒妇,李白《长相思》中写道:“长相思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
霜降三候为“蛰虫咸俯”,俯,蛰伏也。过了霜降,秋虫的吟唱渐渐稀疏,这古人认为秋虫都蛰伏了,实则不然,即使养在笼中,置于炉旁,蟋蟀、蝈蝈、纺织娘也只能勉强活过春节。虫的寿命使然,非人力所能逮也。但秋虫的一生是响亮的一生,它们认认真真活过,这是它们对生命的尊重。
我庆幸和小虫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吧,它们还醒着,还用村庄朴实的方言唱着大地的歌,生命不息,大地的歌唱也永不会停止!
(有删改)
槐花
汪曾祺
玉渊潭洋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来了放蜂的人。蜂箱都放好了,他的“家”也安顿了。一个刷了涂料的很厚的黑色的帆面篷子,里面打了两道土堰,上面架起几块木板,是床。床上一卷铺盖。地上排着油瓶、醋瓶、酱油瓶。一个白铁桶里已经有多半桶蜜。外面一个蜂窝煤炉子上坐着锅。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撒上青蒜,往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飞满一天。
我跟养蜂人买过两次蜜,绕玉渊潭散步回来,经过他的棚子,大都要在他门前的树墩上坐一坐,抽一支烟,看他收蜜,刮蜡,跟他聊两句,彼此都熟了。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身体像是不太好,他做事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慢条斯理的。样子不像个农民,倒有点像一个农村小学校长。听口音,是石家庄一带的。他到过很多省,哪里有鲜花,就到哪里去。菜花开的地方,苹果花开的地方,枣花开的地方,玫瑰花开的地方。每年都到南方去过冬,到了春暖,再往北返。我问他是不是枣花蜜最好,他说是荆条花的蜜最好。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荆条是个不起眼的东西,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荆条开花,想不到荆条花蜜却是最好的蜜。我想他每年收入应当不错。他说比一般农民要好一些,但是也落不下多少:蜂具,路费;而且每年要赔几十斤白糖——蜜蜂冬天不采蜜,得喂它糖。
女人显然是他的老婆。不过他们岁数相差太大了。他五十了,女人也就是三十出头。而且,她是四川人,说四川话。我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她是新繁县人。那年他到新繁放蜂,认识了。她说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
有那么简单?
也许她看中了他的脾气好,喜欢这样安静平和的性格;也许她觉得这种放蜂生活,东西南北到处跑,好耍。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四川女孩做事往往很洒脱,想咋个就咋个,不像北方女孩子有那么多考虑。她们结婚已经几年了。丈夫对她好,她对丈夫也很体贴。她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很满意,不后悔。
一天,我没有看见女人,问养蜂人,她到哪里去了。养蜂人说:到我那大儿子家去了,去接我那大儿子的孩子。他有个大儿子,在北京工作,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
她抱回来一个四岁多的男孩,带着他在棚子里住了几天。她带他到甘家口买衣服,买鞋,买饼干,买冰糖葫芦。男孩子在床上玩鸡啄米,她靠着被窝用勾针给他勾一顶大红的毛线帽子。她很爱这个孩子。这种爱是完全非功利的,既不是讨丈夫的欢心,也不是为了和丈夫的儿子一家搞好关系。这是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孩子叫她奶奶,奶奶笑了。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
(节选自汪曾祺《人间草木》)
父爱之舟
吴冠中
①是昨夜梦中的经历吧,我刚刚梦醒!
②朦胧中,父亲和母亲在半夜起来给蚕宝宝添桑叶……每年卖茧子的时候,我总跟在父亲身后,卖了茧子,父亲便给我买枇杷吃……
③我又见到了姑爹那只小小的渔船。父亲送我离开家乡去投考学校以及上学,总是要借用姑爹这只小渔船。他同姑爹一同摇船送我。带了米在船上做饭,晚上就睡在船上,这样可以节省饭钱和旅店钱。我们不肯轻易上岸,花钱住旅店的教训太深了。有一次,父亲同我住了一间最便宜的小客栈,夜半我被臭虫咬醒,遍体都是被咬的大红疙瘩,父亲心疼极了,叫来茶房,茶房说没办法,要么加点钱换个较好的房间。父亲动心了,但我年纪虽小却早已深深体会到父亲挣钱的艰难。他平时节省到极点,自己是一分冤枉钱也不肯花的,我反正已被咬了半夜,只剩下后半夜,不肯再加钱换房子……
④恍恍惚惚我又置身于两年一度的庙会中,能去看看这盛大的节日确是无比的快乐,我欢喜极了。我看各样彩排着的戏文边走边唱。看高跷走路,看虾兵、蚌精、牛头、马面……卖玩意儿的也不少,彩色的纸风车、布老虎、泥人、竹制的花蛇……父亲回家后用几片玻璃和彩色纸屑等糊了一个万花筒,这便是我童年惟一的也是最珍贵的玩具了。万花筒里那千变万化的图案花样,是我最早的抽象美的启迪者吧!
⑤我从来不缺课,不逃学。读初小的时候,遇上大雨大雪天,路滑难走,父亲便背着我上学,我背着书包伏在他背上,双手撑起一把结结实实的大黄油布雨伞。他扎紧裤脚,穿一双深筒钉鞋,将棉袍的下半截撩起扎在腰里.腰里那条极长的粉绿色丝绸汗巾可以围腰二三圈,还是母亲出嫁时的陪嫁呢。
⑥初小毕业时,鹅山小学是当年全县最有名气的县立完全小学,方圆二十里之内的学生都争着来上鹅山。我考取了。要住在鹅山当寄宿生,要缴饭费、宿费、学杂费,书本费也贵了,于是家里粜稻、卖猪,每学期开学要凑一笔不少的钱。钱,很紧,但家里愿意将钱都花在我身上。我拿着凑来的钱去缴学费,感到十分心酸。父亲送我到校,替我铺好床被,他回家时,我偷偷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心酸的哭,与在家里撒娇的哭、发脾气的哭、打架吵架的哭都大不一样,是人生道路中品尝到的新滋味了。
⑦第一学期结束,根据总分,我名列全班第一。我拿着老师孙德如的签名盖章,又加盖了县立鹅山小学校章的成绩单回家,路走得比平常快,路上还又取出成绩单来重看一遍那紧要的栏目:全班六十人,名列第一,这对父亲确是意外的喜讯,他接着问:“那朱自道呢?”父亲很注意入学时全县会考第一名朱自道,他知道我同朱自道同班,我得意地、迅速地回答:“第十名。”正好缪祖尧老师也在我们家,也乐开了:“茅草窝里要出笋了!”
⑧我又要去投考无锡师范了。
⑨父亲又同姑爹两人摇船送我到无锡,时值暑天,为避免炎热,夜晚便开船,父亲和姑爹轮换摇橹,让我在小舱里睡觉。但我也睡不好,因确确实实已意识到考不取的严重性,自然未能领略到满天星斗、小河里孤舟缓缓夜行的诗画意境
⑩老天不负苦心人,他的儿子考取了。送我去入学的时候,依旧是那只小船,依旧是姑爹和父亲轮换摇橹,不过父亲不摇橹的时候,便抓紧时间为我缝补棉被。我从舱里往外看,父亲那弯腰低头缝补的背影挡住了我的视线。后来我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时,这个船舱里的背影便也就分外明显,永难磨灭了!不仅是背影时时在我眼前显现,鲁迅笔底的乌篷船对我也永远是那么亲切,虽然姑爹小船上盖的只是破旧的篷,远比不上绍兴的乌篷船精致……我什么时候能够用自己手中的笔,把那只载着父爱的小船画出来就好了!
⑪师范毕业当个高小的教员,这是父亲对我的最高期望。但师范生等于稀饭生,同学们都这样自我嘲讽。我终于转入了极难考进的浙江大学代办的工业学校电机科,工业救国是大道,至少毕业后职业是有保障的。幸乎?不幸乎?由于一些偶然的客观原因,我接触到了杭州艺专,疯狂地爱上了美术。正值那感情似野马的年龄,为了爱,不听父亲的劝告,不考虑今后的出路,毅然沉浮于茫无边际的艺术苦海,去挣扎吧,去喝一口一口失业和穷困的苦水吧!我不怕,只是不愿父亲和母亲看着儿子落魄潦倒。我羡慕过没有父母、没有人关怀的孤儿、浪子,自己只属于自己,最自由,最勇敢。
⑫……醒来,枕边一片湿。
(有删改)
【注】作者吴冠中,江苏宜兴人,当代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
麦客
王少东
①每年阳历六月前后,麦亮如灯,候鸟一般的麦客从甘肃、宁夏甚至渭北山窝里飞到《史记》中称为“天府之国”的八百里秦川。早期,麦客们打着防蛇蝎的绑腿,徒步数百里甚至上千里。后来扒火车,坐汽车。他们少则两三人,多则数十人,有的兄弟同行,有的父子上阵,还有的夫妻相伴。他们常头戴草帽,一只肩上挂着装满被褥、干粮及刀具的化肥袋,一只肩上挂着镰架,加之衣衫褴褛,如同难民。没活的时候,他们随意躺在街边,抑或靠着墙壁,东倒西歪,仿若醉汉。夜幕降临,他们在冰冷的石阶或水泥地上,和衣而卧,酣然大睡。走进麦田,他们腰如弓背,一手攥着麦束,一手甩起镰刀,娴熟地将大地精华的麦子响亮地砍倒,结扎成捆。
②这就是麦客,一群职业养蜂人一样的人,追逐着花期一样的麦田,付出辛劳,采撷收获。
③说是麦客,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客人,客是关中人对外乡人的尊称。关于麦客的称谓,西府宝鸡有些方叫“麦胡钐”,“钐”有抡开镰刀大片地割之意,更显生动形象。而对外出割麦,他们自称为赶场或撵场,易地待雇叫转场。
④殷谦在《心灵真经》里谈到,大约关中人也走了西口,庄稼地里缺少劳动力,麦子熟了就要及时收割,那时就有人成群结队赶去收麦子,是为了赚些补贴家用的钱,久而久之,就有了专门以此为职业的人,这就是麦客。
⑤关于麦客的记载,最早见于明清时一些地方志。有确切记载当属乾嘉时期诗人李兆甲的《麦客子歌》:“君不见俗称麦客子,田如太虚宽腰镰。先刈秦云卷,肩担远挑陇月残。一身亲收几万顷,饭饱与己尽无干。吁嗟乎,躬收几万顷,一饱尽无干!”官至云贵总督的吴振棫在《麦客行》中谈道:“客十九籍甘肃,麦将熟,结队而至,肩一袱、手一镰,佣为人刈麦。处同州而西安,而凤翔、汉中,遂取道阶成而归。岁既久,至者益众,官吏惧有意外之扰,颇逻察之,不能禁也。秦人呼为‘麦客’!”数百年前,已有人将麦客置入视野,彰显了人文主义情怀。
⑥割麦是个体力话,日光逼人的天气里,麦客要反复地弯腰、甩镰、结扎、立束 , 极易倦怠又极其辛苦。
⑦我家曾多次雇佣过麦客。在我八九岁时,家里雇了两位来自甘肃正宁的麦客,依稀地记得,烈日下,他们挂着润湿的毛巾,挥汗如雨,令我深切地感受到“辛苦”二字。十二三岁那年,祖父又雇了两个女麦客,身体单薄,起初我小觑了她们,没想到巾帼不让须眉。
⑧祖父在世时,也曾当过麦客。十八岁,他与几位发小徒步六十多公里到武功县割麦。酷暑中,他一天甚至割过近四亩(可能长势不好,很少有人相信)。提起这件事,他大有好汉仍提当年勇的骄傲。
⑨食粮紧张时,割麦不是为了挣钱,用麦客的话来讲:“挣钱不挣钱,混个肚儿圆——逛世界哩!”其实“逛”是自我安慰的说法,“就是下苦人”——麦客常说的这句话饱含了无奈与辛酸。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割麦便成了赚钱的重要手段,以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例,如果二三十天挣个五六百元,就可以解决孩子的学费问题。
⑩岁月不待麦客,上世纪下叶,素有“铁麦客”之称的收割机较少,麦客尽可以与之分庭抗礼。但进入本世纪,由于收割机的普及,退耕还林的推进,麦客像日益绝种的珍禽,只有麦子伏倒、套种、回不开车头、车轮上不去的地方依然隐约地晃动着麦客稀疏的身影,这也正如《舌尖上的中国》所说的——如今手工割麦毫无优势,狭窄的山坡地是最后的阵地。
⑪拍摄《麦客》而闻名的摄影家侯登科说:“麦客是带有历史性的,且带有所谓的后现代性。他们本身很快消亡,是壮烈的,不仅仅是惨淡。”
⑫随着社会的变革,麦客终将淡出历史。但不该忘记的是,这些人曾经用双手刈割了一个时代的饥饿与贫穷,昭示了对命运的抗争!
(选自《散文选刊》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