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林则徐组织编译的《四洲志》包含有国际法知识
②《万国公法》印行标志着国际法被正式介绍到中国
③20世纪30年代“改订新约”运动收回了关税自主权
④《开罗宣言》规定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华民国
材料
1302年法国三级会议 召开 |
法国三级会议召开,标志着等级君主制出现,国王获得行政权和军事权,议会获得财税审批权,国家的权力得到承认。 |
1532年马基雅维利 出版《君主论》 |
人文主义者马基雅维利发表《君主论》,较为完整地阐述了他的君主专制理论和君王权术论,对意大利长期战争分裂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实现意大利的统一的方案——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 |
1534年英国通过 《至尊法案》 |
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授意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否定罗马教廷的权威,主张世俗王权高于教权。 |
1762年卢梭出版 《社会契约论》 |
卢梭出版《社会契约论》,主张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主权在民”而不是“朕即国家”,如果政府不合人民的“公意”,人民就有权推翻它。 |
1789年法国颁布 《人权宣言》 |
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最终法国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18世纪左右,资产阶级革命浪潮席卷欧洲大陆,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纷纷涌现。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两个阶段,并分别说明其原因。
材料一 国际法的奠基人格劳秀斯生活在一个剧烈变革的时代。16世纪,“王权依靠市民摧毁了封建贵族的权力,建立了巨大的、实质上以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清晰的近代国家概念逐渐完备,其结果是国家的权力而不是个人的权力被当作政府的基础。17世纪的荷兰是海上强国,为了和葡萄牙、西班牙、英国争夺海上霸权,需要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国际法理论。这一时期,欧洲大陆发生了“三十年战争”,许多国家都卷入了这场混战,战争给各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战争中国际法规的思考。
——摘编自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
材料二 二战之后,国际法发展到现代阶段。《联合国宪章》作为联合国的组织法和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被普遍当作国际社会的“宪法”。《联合国宪章》把国家使用武力的权力严格限定在“自卫”范围之内,确立了“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相威胁原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创立后,也催生了相关的国际经济法规,为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发展创造了契机。随着人权问题的国际化和普遍化,以及核战争和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个人的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也在国际法中得到了更多的体现。
——摘编自王军杰《二战后的国际法及其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