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 | 369位宰相中出身士族的约占65.8% |
五代 | 46位宰相中,55.8%出身进士,约11.6%为吏职出身,约9.3%为幕僚出身,约7%为行伍出身,约2.3%为五经出身,门荫约占4.7%、荐举占4.7% ,养子、外戚均占2.3%,由身不详者3人 |
两宋 | 北宋宰相72人,63人出身进士,占总数87%强;南宋宰相63人,48人由身进士,占总数76%强 |
材料一 科举制初成于隋朝而成熟于唐宋。唐中期以后,宰相群体中进士出身者达80%以上。两宋时期,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继续贯彻。据统计,宋朝科举取士达10万人,是唐朝的5倍多。隋唐之后,选拔标准的设定向治国经邦的方向发展。北宋科举重经义、策论,元朝规定科举考试要从四书五经中出题,明清两朝则固定以经义和时务策为重点考试内容,对人才的要求逐渐向经义实务并重的方向细化。国家通过科举考试逐渐确定的人才培养方向,辐射到全国的官办学校和地方社学,形成了与科举考试互相配合的文化教育体系。
——摘自解扬《评价科举制度应坚持两分法》
材料二 甲午战后,康有为指出:“中国之割地败兵也,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之也”;1903年,袁世凯、张之洞上奏:“科举一日不废,即学校一日不能大兴;士子永远无实在之学问,国家永远无救时之人才,中国永远不能进于富强,即永远不能争衡于各国。”随后清政府确立兼顾普通教育、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的近代教育学制,并于1905年谕令停科举以广学校。科举停废导致传统社会秩序和支撑官僚系统以及促使儒家文化传承的制度根基突然铲除,带来了社会震荡、政治混乱和文化断裂等后果。在科举被废后,出现为科举平反的呼声。孙中山说:“唐宋厉行考试,明清峻法执行……人才辈出;虽所试科目不合时用,制度则昭若日月。”更有学者认为科举制所蕴含的现代性具有超越帝制时代的生命力。
——摘编自刘海峰《科举革废与辛亥革命》
材料一 在唐代封建社会,当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其税收体制也会随之发生巨大的改变。而事实上两税法的出现,则正是当时经济与政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旧唐书》记载,(两税法)“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摘编自沙岚《近十年对唐代两税法的综述》
材料二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宗藩体制逐渐瓦解,口岸和海关的设置、管理均被纳入条约体系之下。一方面沿海、沿边、沿江地区近代海关不断扩展,另一方面固有的国内常关因从中华帝国向民族国家转型、国内市场统一等需要而日遭诟病。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外声明废除不平等条约,争取与列强签订关税自主新约,对内统一财政,实行裁厘。1928年,国民政府实行统税,其收入逐渐超过厘金和常关税。在此前提下,1931年,为民族经济服务的中国近代化海关体系终于完全建立起来了。
——摘编自姚永超《论中国古代海关的起源、布局与体系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