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从9世纪开始,庄园逐渐流行开来,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封建主在庄园里建有住宅、教堂、磨坊、马厩、仓库等设施,而且备有耕畜和各种生产工具。有的大庄园还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和专职手工业者。庄园生产主要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
图二:庄园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信息点一:
信息点二:
信息点三:
材料一 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为领主进行的劳动和为自己进行的劳动是分开的。佃户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如果佃户是农奴,负担就更重了。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缴纳一笔称为“婚姻捐”的赔偿费。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纳数额不菲的“继承捐”。
——选自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九年级上册
材料二 13世纪的庄园法庭曾留下这样的记录: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被罚款20先令。
庄园法庭档案还记录这样一些事: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不按规定价格卖酒的人,也要被罚款。
——选自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九年级上
材料三 即使中世纪农奴的命运确实比罗马的奴隶要强得多……但它仍然是粗陋的、可怜的,为现代人所难理解。住处一般是破陋的茅棚,用糊上泥巴的枝条编成的篱笆搭成……据说,一顿好饭经常只包括两道饭菜:非常像粥的麦糊和非常像麦糊的粥这不完全是玩笑。水果几乎没听说过,蔬菜限于洋葱、韭菜、萝卜和甘蓝之类,统统煮成一种稀汤。肉食一年难得碰上几遭……
——选自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九年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