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是党抓好各项工作的根本。
1939年10月,毛泽东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把党的建设称为“伟大的工程”,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实施,为党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环境,党中央坚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理论强党、勇于自我革命,着力扎牢制度的笼子,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对此加以说明。
2023年7月12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协商会。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找准人民政协履职方向和着力重点。要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宣传阐释好“千万工程”的经验启示和蕴含的科学方法,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要围绕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立足本职发挥作用,努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多做增进民生福祉的实事好事,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政协为什么能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将其转化为黄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促进黄河流域的有效治理,保护黄河从此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制定经过: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入开展黄河立法工作。
在党中央部署和推动下,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等十多个部委和单位分工协作,完成了黄河保护法的起草工作。
立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贯穿于立法过程。
在黄河保护法草案初次审议和二审稿的基础上,2022 年10月27日,黄河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该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