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类型 |
主要流通区域 |
布币 |
韩、赵、魏 |
刀币 |
齐、燕 |
圜钱 |
秦 |
蚁鼻钱 |
楚 |
方式 | 举措 |
战争 | 唐初与突厥开战,大败突厥,俘获其首领。 |
设置机构 | 唐太宗设置安西都护府、武则天时期设置北庭都护府来管辖突厥故地。 |
册封 | 唐玄宗册封回纥首领骨力裴罗为怀仁可汗、册封南诏首领皮罗阁为云南王。 |
和亲 | 唐太宗时期文成公主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结婚。 |
材料一: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令文书有《秦律十八种》《田律》、《工律》、《徭律》、《法律回答》、《军爵律》等。人民生活的一举一动都在秦律中规定下来。《法律回答》记载“五人盗,戒(赃)一钱以上斩左止(趾)。”在秦律中规定了对轻微小罪也处很重的刑罚,这与商鞅、韩非等法家认为只有用重刑才能杜绝犯罪的主张一脉相承。
——摘编自《云梦秦简研究》
材料二: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废止了部分肉刑,反映了司法的进步。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一:汉初,对盐铁经营采取放任政策,于是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往往占有山海,或采矿冶铁,或煮海制盐,垄断了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冶铁煮盐业,这不仅影响了中央政府财政收入,而且也助长了分裂割据势力。汉武帝采用大商人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建议,决定把冶铁、煮盐等私营权收归政府,由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的大盐铁商为盐官或铁官,管理煮盐、制造和买卖盐铁等事务……严禁私人铸铁和煮盐,敢私铸铁和煮盐者,钛左趾(被罚左脚带镣铐),没收其器物。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汉昭帝发出诏书,让丞相、御史大夫和各地推选的贤良文学讨论罢盐铁官营事。贤良文学说“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盐铁官营,与民争利,破坏了忠厚的本质,形成了贪婪卑劣的风气。希望废除盐铁官营,以便促进农业、限制工商业”……大夫说“匈奴背叛不服,屡次侵扰边境……因为边防费用不足,所以才实行盐铁官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以补充边防经费。现在你们想要废除它,对内则使国库空虚,对外则使边防缺乏费用,让守卫边疆的战士挨冻受饿,国家用什么去供给他们呢废除这些政策是不妥的”。
——摘编自《盐铁论本议第一》
材料一: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一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阅读表有关科举制的相关内容
项目 |
内容摘编 |
考试科目 |
隋代贡举科目大概有秀才、进士、俊士、明经四科。唐太宗之后,又有很大发展。武则天前后,增加了五经、三经及学究一经,创立了殿试和武举。 |
应举人资格 |
唐代曾规定,“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罚……不得申送入”宋代曾“犯刑责,不孝不悌、为害乡里”等不得应举。 唐以前均规定“工商不得入仕”唐后期规定工商业者改业三年之后可以入仕。宋代规定“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 |
考试方法 |
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宋代采取封弥制,亦称糊名法,是将试卷上的举人姓名、年甲、三代、乡贯等密封或去掉,代之以字号,以防考试官在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 |
材料一 :
——摘自邓洪波《唐代民间书院研究》
材料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宋代书院,作为教育机构中重要的一环,培养了许多人才。由于书院实行自由讲学,讲求相互辩论,一些名儒往往在书院就各种学术问题展开讨论,这对宋代学术的发展有着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书院对学生入学不做限制,一些贫困学生甚至可以寄读,这有利于教育的普及。从中央到地方对教育的重视,使得宋朝各类学校众多,管理规范,既培养了大批人才,也促进了宋代文化的繁荣。
——摘编自游彪《宋史文治昌盛武功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