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演变情况 |
秦朝 |
位上卿,掌副宰相,负责监察百官,代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 |
西汉末年 |
更名为“大司空”,位列三公之一,主司行政不再具有监察权 |
东汉初年 |
称“司空”,“掌水土事”等 |
唐代 |
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共同设立,唯御史大夫极少除授,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专掌监察执法 |
明朝 |
洪武中期,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废 |
材料一:由于夏、商、西周朝代的共主与各诸侯国都是作为相对独立的国际政治行为体并列存在,使得该时期的大一统主要体现在土地、民心层面,而秦统一六国则最终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天下大一统。在此过程中,尽管历次朝代更迭都会出现土地及民心层面的天下分裂,但伴随着民族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也使得土地范围从中原地区不断向四方扩展,民心也更加凝聚到对共主的认同上,并在最终经历过春秋战国的重重洗礼之后实现了制度层面上从统一礼仪向建立秦朝中央集权体制的飞跃。
——摘编自王宣华《先秦中原文化区域“大一统”秩序观及当代价值探析》
材料二:1924年11月,孙中山在日本的演说《中国内乱之原因》中说:“说到和平统一,是我在数年前发起的主张。不过那些军阀都不赞成,所以总是不能实行这种主张。这次我到北方去,能够做成和平统一,也未可知。不过要以后真是和平统一,还是要军阀绝种;要军阀绝种,便要打破串通军阀来作恶的帝国主义。”……孙中山始终把武装斗争视为达到国家统一应采取的主要方式。为实现国家统一,孙中山一生都在不断与各派势力作斗争。在坚持武力统一的同时,孙中山从未放弃过和平统一的努力。——摘编自王建《论孙中山的国家统一思想》
材料一: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又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决议,送进皇宫划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必得中书、门下二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
材料二:唐太宗发现有一人诈伪做官,便下令处死。但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戴胄说:“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唐太宗被迫收回成命,对他说:“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
材料三:明太祖说:“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