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主要内容 |
1901年 | 清朝颁布《学堂选举鼓励章程》,规定:凡由学堂考试合格毕业生,均给予贡生、举人、进士出身;殿试后“酌加擢用,优予官阶”。 |
1903年 | 张之洞草拟《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对留学日本的归国毕业生,承认他们在日本政府合法注册的学校取得的文凭,并给予科举出身,优予官阶。 |
1904年 | 清政府颁行《奏定学堂章程》,规定:自高等小学以上,毕业考试结果分为五等,一般中等以上者都获相应的奖励出身,并被授以官职或得以升学。 |
材料:明朝建立后,统治者推行了一套严密的官员考核制度。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统治者对政局难以掌控,致使“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万历初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加强对官员的考察而提出了考成法。考成法颁布后,兵部尚书谭纶率先稽查兵部积压未办的公案,订立期限,并置账簿三本,分别放在本部、兵科和内阁。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检查,每完成一件就划去一件,最后由内阁按照账簿进行核对,官员的黜陟奖罚都与其办事效率和完成工作的实际结果挂钩。张居正以考成法为起点,将献身改革、具有实干精神的官员委以重任,掀起了一系列改革,使危机四伏的明朝恢复了生机。
——摘编自王计永《张居正考成法及启示》
材料一 科举制初成于隋朝而成熟于唐宋。唐中期以后,宰相群体中进士出身者达80%以上。两宋时期,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继续贯彻。据统计,宋朝科举取士达10万人,是唐朝的5倍多。隋唐之后,选拔标准的设定向治国经邦的方向发展。北宋科举重经义、策论,元朝规定科举考试要从四书五经中出题,明清两朝则固定以经义和时务策为重点考试内容,对人才的要求逐渐向经义实务并重的方向细化。国家通过科举考试逐渐确定的人才培养方向,辐射到全国的官办学校和地方社学,形成了与科举考试互相配合的文化教育体系。
——摘自解扬《评价科举制度应坚持两分法》
材料二 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
——光绪诏令(1898年6月—7月)
朝廷……饬令各督抚设学堂,将俾全国之人,咸趋实学,以备任使……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清政府诏书(1905年9月2日)
材料三 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
——孙中山
材料一 19世纪中叶,工业资产阶级开始进入议会,并逐步取得统治地位。此前,两党轮流执政,官员经常发生变动。官员的任用不仅以党派为基础,而且存在许多暗箱操作的手法,以致卖官鬻爵之事也时有发生,使政府的行政既无效率,又不经济。1853年,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惨败,引发了国内对于政府腐败和无能的猛烈抨击。1854年,国会议员诺斯科特和杜威廉提出了四项建议:一、将政府中的行政工作分为智力工作和机械工作两大类,前者由大学生来担当,后者由低级人员来充任;二、初任人员均应在年轻时通过选拔考核;三、各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可在各部之间互相转调、提升;四、官员的提升以上级的考核报告为依据。这些建议后来均以法令的形式逐一采纳并加以实施,一个相对独立于各个党派的职官团体开始逐步形成。
——摘编自《英国文官制度改革历史文献》
材料二 1905年,清政府设立学部,统一管理全国教育。学部的设立,标志着中国的选官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
——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三 孙中山认为考试权独立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制度,实则不然,这个既没有继承传统也没有效仿西方的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创举,它体现了推翻帝制以后,政治权力出现了制衡的特点。在考试内容方面,民国时期效仿西方,增加了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的科目,如根据1915年的《文官高等考试令》后所附的《文官考试第二试、第三试科目表》,文官高等考试共分为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物理、数学、测量、化学地质、采矿、冶金、机械……等23个专门学科,分科相当细致。1919年8月,公布《文官高等考试法》,将考试专科由23个增至33个,主要增加了机织、染色、窑业、酿造、图业、商业等专科,又将第一试科目改为仅试国文一道。民国时期的文官制度还效仿西方,试图通过考试任职实现政治与行政两分。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徐萍《从进士科举到文官考试
——中国选官制度在民国时期的制度逻辑》
请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对中英两国选官制度的演变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