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承认了主权国家间平等的原则
②否定了教会在国际事务中的权威
③强调了和平谈判方式解决争端
④申明了对违约者集体制裁的原则
材料一 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可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的,要么是对基督教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把人们从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现实社会的重要性提高,世俗权力特别是王权得到加强。通过马丁·路德翻译拉丁文《圣经》等方式,作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语言得到普及,进一步使得宗教共同体的地位下降,民族共同体的地位上升。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材料二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自身特色,削弱了源自欧洲的民族主义思潮的解释力。作为文化实体的中国一直没有放弃“天下”意识,仍然保持了传统的天下观。中国式民族主义的历史性准备具有典型的中国“夷夏大防”的特征。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因需要而反满,因反满而导致中国身份的重新认同,从而有了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诞生的契机。但最迟到1902年前后,孙中山终于放弃纯粹的反满而逐渐接受多民族共和的主张。在新文化运动中,救亡图存的激进民族主义虽然“反中国”,但最终还是走上了救亡压倒启蒙的道路。
——李扬帆《从天朝到万国:近代中国的国家形象建构过程》
英国在衰退吗?有学者认为,1870—1910年代的英国日渐走向衰退,英国真的在衰退吗?要研究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如何使用下面几则史料,它又会告诉我们什么?
材料:案例:坎布里亚的兴衰13一17 世纪,坎布里亚一直是英国北部的纺织业重地,很早就利用水力进行生产。1780年代以后,坎布里亚使用水力纺纱机和水力织布机进行生产的工厂越来越多,19世纪中期,它的纺织业发展达到鼎盛,由于较少使用蒸汽动力,约自1870年代起,在内外的激烈竞争下,坎布里亚的坊织业逐渐走向衰弱,到20世纪初已全面没落。
——[英]约翰.马歌尔《坎布里亚工业化的阶段》
材料可以从怎样的视角拓展我们对问题的认识?
材料一:西欧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是和文艺复兴运动同步的。这种同步的关系就必然会使两者之间产生不可分离的、密切的联系。民族国家形成的实践影响了人文主义者的民族国家观的形成,而他们的民族国家观也必然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实践中成为具有指导性的结论,这就是文艺复兴运动与民族国家形成之间的关系。同时文艺复兴运动促使各国民族语言形成,并通过宗教改革完成了各国对罗马天主教会的剥离,为民族国家的形成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可以说文艺复兴运动与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是密不可分的。
材料二: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对西欧各国的历史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首先,宗教改革运动促进了主权国家理论的发展和国家主权观念的形成。其次,宗教改革运动大大加强了世俗王权,极大地削弱了天主教会的势力,西欧各国都得以摆脱罗马教廷的束缚,建立起由本国君主控制的民族教会,使西欧各国最终得以形成独立的民族国家。至此,西欧各国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初步塑造。它们在文艺复兴时期统一了疆域,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国家的权力开始覆盖全国;基本形成统一的民族市场,民族语言也开始形成,并建立了由国家控制的民族教会,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基本特征。
——材料一、二均摘编自草焕《西欧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与文艺复兴-兼与中国比较》
材料:17世纪的欧洲上空,弥漫着战争乌云。各交战国疯狂屠杀平民,抢掠财产。对此,荷兰学者格劳秀斯提出了国际法的设想: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交往的法律,其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限制掠夺战争的发生,减轻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国际法应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由与会各国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各国不论强弱大小,都必须服从国际法的约束,不得以国内法为借口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的前提是国家主权,任何国家的主权不受别国的意志或法律的支配。格劳秀斯还拟定了国际法的一些具体条文,如:交战双方均不得杀害平民、儿童等非作战人员;也不准抢掠他们的财产;不准杀害、虐待停止抵抗的战俘;保护交战双方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等。格劳秀斯被西方各国奉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他提出的国际法主张成为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摘引自《国际法的渊源》
材料: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1651年,英国颁布了多项《航海条例》保护本国贸易。为了迫使荷兰接受《航海条例》,英国发动了一系列对荷兰的战争。
1842年,中英两国签订《南京条约》,条约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关税主权。
1914年7月28日,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了《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各国在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945年6月,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确立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1947年,23个国家签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该协定的框架下,各缔约国通过谈判,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中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从材料中提取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信息,围绕“国际秩序”自拟题目,运用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持论有据,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