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为何营建东都?
材料一 604年,隋炀帝下《营东京诏》,敕令营建东都洛阳。
材料二 任何优势都并非永久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关中地区作为“根本之地”的优势面临着挑战:其一是邻近西北游牧民族,极易受到北方民族的攻击;其二是随着统治集团的庞大,为了支撑朝廷日常支出以及皇族、贵族、百官的物质需求,仅凭八百里秦川自身的物产已经无法满足,而关东地区漕粮与其他物 又面临着运输困难,尤其黄河河道三门峡段“多风波覆溺之患,其失尝十七八”。于是东汉都城东移至洛阳。此后经魏晋至北魏时期,历时数百年,均以洛阳为都。隋唐两代虽立都长安,但又均在洛阳另设东都。
——摘编自韩茂莉《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分析隋朝营建东都洛阳的历史依据。
材料一:1485—1714年,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英格兰拥有760个市场城镇,根据规模和功能分为三种类型:一种300—400人口的小城镇,市场的影响所及为周围几英里的农村;第二种是人口在600—1000人口的市镇,几乎所有的郡都有6个这样的市镇;最大的市镇在郡府所在地,英国东南部五大郡中各有两个彼此竞争的郡城,具有悠久的自治传统,在经济和思维方式上影响着广大农村。
——摘编自徐浩《中世纪西欧市场和市集制度新探》
材料二:明朝中后期,随着江南经济的发展,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市镇逐渐兴起。到万历以后,其市镇总数不下200个,其中规模大、功能全的镇至少有160个。这些市镇之间的距离大体在10—30里,一般最大距离不超过农家一日舟行往返足以完成买卖的路程。在每个市镇的周围,都有密集的从事小商品生产的村坊和初级集市环绕,这些市镇作为商品集镇,形成一个以水路舟行为基本交通脉络的网状结构。
——摘编自齐涛主编《中国古代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