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
②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必然需求
③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④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
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毛泽东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万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习近平 |
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
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③把调查研究放在首位,与人民同呼吸、心连心
④坚持脚踏实地,依靠人民群众提高履职本领
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实践形式多样,实践成果丰硕,“一带一路”造福世界
②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我国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
③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
①勇于自我革命能够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拓展党的执政空间
②勇于自我革命能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始终赢得人民拥护
③自我革命能够使党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厚植政治优势
④自我革命深化了党对长期执政面临的考验和风险的认识
①利于提高村民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②说明村务皆由全体村民直接讨论决定
③能够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推进基层治理
④丰富了该镇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①有利于政协广泛凝聚共识,助力解决基层问题
②有利于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发展人民民主
③坚持了共建共治共享,能够巩固社区基层政权
④意在发挥政协独特优势,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质询权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③我国国家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④“一府两院”在全国人大统一领导下行使各自职权
①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服务
②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
③畅通下情上达通道,更好发挥代表的作用
④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
①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政府管理规范化
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③政府与公民已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了善政
④努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①政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②政法机关保持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③公安机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守住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④发挥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作用,保持群众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①作为自治机关履行职能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
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③为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典故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
① | 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 |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德治”与“法治”结合 |
② | 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 | 法治国家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 |
③ |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 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 |
④ |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 要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有法必依 |
近年来,某市委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践行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报山”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目标,切实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该市选好乡村“领头雁”,用好“优进劣退”机制,通过党员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来加强基展党组织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瞄准乡村振兴的数字跑道,推进“数字乡村一张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该市形成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该市委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是如何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W县是如何破解建设“美丽乡村”难题的。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集中体现,针对当前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做出了积极回应。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国情实际,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40余万、30余万条意见。此外,基层立法联系点多次在居民社区和办公楼宇组织意见征询会,更深入基层群众,让人民的声音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更有效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反食品浪费法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正式表决通过,这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传统美德,而是成为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条文。此项立法,聚焦餐饮浪费问题,切口虽小,但意义重大。通篇看来,这是一部应需而立的法律,更是一部十分接地气的法律,是丰富立法形式、探索“小快灵”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顺民意之举,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结合材料,说明《反食品浪费法》的制定是如何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