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 世纪以后,英国出版了大量的著作和刊物来介绍中国的科举制度。据统计,1870 年以前,记载中国科举制的西方文献至少有 120 种以上。19 世纪中叶以后,英、法、美等国已出现了建立平等择优的文官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而中国的科举制为他们提供了很好的示范。1888 年 9 月,英国著名的权威刊物《威斯敏斯特评论》刊载的一篇题为《中国:新的起点》的文章开头指出:“如果说中国政体中还有什么特别之处会受到欧洲人无条件的赞美的话,那么便是科举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官吏任用制度仍受封建恩赐的影响,或实行个人赡徇制,或实行政党分肥制。而工业革命的完成使英国急需一个清廉高效的政府为其经济扩张出谋划策,选拔有效的人员班子来充实政府的职务,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摘编自梁宁森《科举制:英国文官制度的起源》
材料二 1855 年和 1870 年英国政府相继发布了两个枢密院令,英国近代的文官制度最终建立。1855 年的枢密院令规定,任命三人文官委员会,负责“测验被推荐到王国政府文官低级职位上的年轻人的资格条件”,“审查这些候选人的年龄、身体、品德是否合格,对考试审查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分配到用人部门。”
1870 年的枢密院令规定“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须根据文官委员会委员们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委员们在财政部的监督下,有权独立决定被录用文官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1876 年,英国政府又以枢密令的形式作出规定,将第二级别的文官细分为成年级和学童级,成年级按普通商业教育所要求的科目,通过竞争性考试从十七至二十岁的候选人中征募;1890 年,又将第一级划分为三级,按大学毕业考试类似的科目通过竞争性考试从二十至二十四岁的人中征募。
文官制度改革后,其社会效果很快显露,舆论界认为:“总的说来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能力、很有声誉的班子。同时,全新的节约和勤奋精神得到贯彻。”
——摘编自吴湖《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的演变》
材料一 梁启超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改革科举制度的方案。他的上中下三策从总体上是要解决旧的科举考试不求实际、摧残人才、于世无补的弊病,引导人们崇尚实学,以新的文化知识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上策是以学堂制代替科举制;中策则存科举之名,同时设立各种实学考试;下策是对考试内容做本质的变更,摒弃过去八股取士的做法。这样就会涌现一批讲实际、重应用、了解中国和世界的新人。
——摘编自李喜所等《梁启超传》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采用公务员制度。国民政府公布的《考试法》规定了考试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考试分为普通考试、高等考试、特种考试。高等考试,甄拔各项荐任职公务员,分为三试,第一试科目为国文、本国史地、国民党党义;第二试为专业科目;第三试为面试和成绩审查。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公务员任用条例》《公务员任用法》。1931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了《公务员惩戒法》和《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但是得不到严格执行。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不得不指出,“多年来官僚主义已构成政治上的最大弊害,而以敷衍塞责、假公济私为尤甚”。
——摘编自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一 维护皇权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中国古代法律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倚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
——摘编自李正财《罗马法和中国古代法律的比较》
材料二 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古代罗马法是古典社会基于私有财产之上的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私有等重要原则,对欧洲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摘编自周枂《罗马法原论》
材料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曾面临多重难题;第一、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其基本法则就是变“弱干强枝”为“强干弱枝”。第二、解决军人问题,办法有变私人军队为国家军队、领兵权与发兵权分离等。第三、防止外朝官僚集团坐大,总体变迁规律是皇权渐重,相权渐轻。第四、处理好皇亲国戚和世家大族问题,办法是构建开放性政权以替代封闭性政权。第五、运用好社会基层力量,法则是变“下重上轻”为“上重下轻”、依靠乡绅制度缔造统治者与民众之间的桥梁。
——摘编自刘建军《中国国家治理:历史传承与现代突破》
从材料中任意选取一个角度,围绕“中国古代国家治理”自拟一个论题,运用中国古代史的具体史实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