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公仪休①相鲁②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③不受。其弟谏曰:“夫子④嗜鱼而不受者,何也?”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⑤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⑥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自给⑦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注】①公仪休:周代鲁国穆公的相。②相鲁:做鲁国宰相。③公仪子:对公仪休的尊称。④夫子:古代对成年男子的尊称。⑤下人:退让人,不敢要求别人。⑥枉:违法曲断。⑦给:供给。
①蹴尔而与之
②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③公仪休相鲁而嗜鱼
④其弟谏曰
①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②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