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明中叶以来,产生了一些新的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机构就是钱铺,亦称钱店。钱铺的原始业务是经营货币兑换。明代还有钱米铺、兑店、兑钱店、兑钱铺、钱桌等。钱米铺是兼营货币兑换和粮食买卖的店铺。兑店、兑钱铺的经营业务主要是货币兑换。钱桌的最初形式是在街头设摊的兑换者,后来发展到店铺,但仍保留原名。明末的钱铺已开始经营存放款、汇兑及发行兑换券等业务。清代时北方还产生了一种金融机构——帐局。帐局既对工商业放款也贷放京债,早期的帐局偏重于京债。帐局经营放债,也吸收存款,以扩大资本来源。在钱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了钱庄,到了清朝乾隆初年又被叫做银号,是发行汇票的主要机构。后来还出现了以经营汇兑业务为主的银号。清初时还出现了钱市经纪人,后因经纪人参与了抬高钱价的活动,在乾隆三年被予以裁革,后来又予以恢复。
——摘编自李东雷《中国古代信用和信用机构的发展轨迹》
材料二:新航路开辟后,欧洲贸易中心转移到大西洋沿岸,阿姆斯特丹等西北欧城市崛起。当时来自不同地区的商人使用不同的货币,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阿姆斯特丹银行发明了银行票据来解决这一问题。它还在标准的银行票据的基础上,发明了支票账务系统,商人的货币交易直接通过转账完成。支票账务系统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这样阿姆斯特丹银行发行的银行票据就充当了国际货币的角色。荷兰银行业极大地推动了荷兰商业资本主义向金融资本主义过渡。荷兰人还创建了世界上最早、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金融市场体系,发明了期货、期权、掉期、卖空、买空、资产证券化、共同基金、对冲基金、永久年金等今日为人们熟知的金融工具。金融制度方面的创新成就了荷兰帝国,也引起了欧洲的金融革命,并直接刺激了英国金融业的发展和工业革命的诞生。
——摘编自薛金福等《货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