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末西方列强的入侵,儒家法律文化的价值体系已经崩塌,接受西方法制便是不可避免的。在中国近百年的“法律西化”过程中,对待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无疑存在过多的矫枉过正的现象,然而对本民族文化的抛弃,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的辉煌,相反却是法律与文化的脱节,给国人带来巨大精神苦闷和导致信仰的虚无。随着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的法律建设也将走向现代化,在这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如何看待儒家法律文化,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课题。在中国多元法律文化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法律的现代化,不能无视本土的儒家法律文化,无视它在民众心理间强大的存在,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文化阻碍。
——摘编自张天舒《儒家法律价值观及其文化背景分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对“中国近现代法制建设”的历史演变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