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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对于1787年宪法的民意基础与合法性问题,多有争论。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最高法院为非民选的机构,在美国的宪政结构冲突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参议院的人员每州两名,和每州的人口数量不构成比例关系,其人员由各州议会指定而不是民众直接选举。……总统由每州选举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万绍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材料二   大多数制定宪法和把全国政府置于宪法之下的人,如华盛顿、约翰·亚当斯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都倾向于贵族政治,而不是民主政治。他们不信任平民——他们的目的在于把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平衡起来。

    ——[美]海斯、穆恩、韦兰著《世界史》

    材料三   “民意”是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合法性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现代政治学认为,民意不仅指民众对政治权力的认同,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它注重“(政治)绩效”。

    ——摘编自王海洲《合法性的争夺——政治记忆的多重刻写》

    1. (1) 依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美国最高法院、参议员和总统的产生方式,并指出这些方式的共同特点。
    2. (2) 你认为材料一现象的出现与材料二的认识之间有何关系?宪法制定者“把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平衡起来”的基本出发点是什么?
    3. (3) 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依据材料三对“民意”内涵的界定,请你试论证1787年宪法制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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