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周礼·地官》曰:“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莫贾,上旌于思次(屋楼)以令市。市师莅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莅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
材料二 《东京梦华录》卷三《州桥夜市》记载说:“自州桥南去……直至龙津桥须脑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而一些酒楼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进行营业”。“杭城(临安)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更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面食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缘金无不禁,公私营干,夜食于此故也。”
——《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特征及原因析论》
材料三 宋哲宗时的殿中侍御史孙升就说:“货殖百物,产于山泽田野,售之于城郭,而而流通之以钱。……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城郭财有余则百货有所售,乡村力有余则百货无所乏。……城郭之人,日夜经营不息,流通财货,以售百物,以养乡村。”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94哲宗元祐二年正月辛巳
“俗重凶事,其奉浮图,会宾客,以尽力丰侈为孝,否则深自愧恨,为乡里羞……来者无限极,往往至数百千人。至有亲亡,秘不举哭,必破产办具而后敢发丧者。有力者乘其急时,贱买其田宅,而贫者立券举债,终身困不能偿。”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