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关于“浙学”与“浙东浙西学派”的理论内涵、基本精神与当代价值等问题,一直为探讨浙江思想文化史的学者所关注,然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浙江文化史上虽然有浙东、浙西之分,但仅仅一江之隔,是不可能也不应该从文化上将其截然隔开或对立起来的。在浙江学术史上,浙东、浙西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关系害切、互相影响。如明末以刘宗周为首的蕺山学派属于浙东之学,但蕺山弟子中却有好几位浙西学者,其著名者如陈确属于浙东王学,而张履祥、吕留良则属浙西朱学。
(摘自吴光(“浙学"的时代价值》,有删改)
材料二:
在思想学术史上第一次对“浙学"进行较系统的植理、描述的是《宋元学案》。虽然《宋元学案》的作者黄宗羲在该书中十分了解朱熹对“浙学"的批判否定态度,但是大概由于自宋以后围绕“浙学”的言说环境退渐起了变化,以至在《宋元学案》里,这种语境已发生了明显的转换,即由先前对“浙学”的贬低、否定转而为颂扬、肯定。所以尽管《宋元学案》里对“浙学”概念内容的理解基本上是与朱熹-致的,但是范围却更宽了一些,而且显然对“浙学"采取了同情、肯定的态度。它对“浙学”的兴起、演变及其内在的“学统”等都作了生动的解说,从而第一次在中国的思想学术史这一大的话语背景下展示了“浙学"的一个基本面貌。
(摘自朱晓鹏《浙学刍议》,有删改)
材料三:
学者称程朱为理学,陆王为心学,吕、陈、叶为实学。由于程朱陆王(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王阳明)多谈心性义理,吕、陈、叶(吕祖谦、陈傅良、叶适)多谈事功实学,学者遂称程朱陆王为性理之学,吕、陈、叶为事功之学。此是大概言之,若细究则缝隙颇多。其实,宋元明清儒家,一般言心性义理必言事功,言事功必说心性义理:其言虽有轻重缓急、先后次序之分,其效果亦有远近高下之异,然其合心性与事功为一之宗旨却一致。如果把心性之学与事功实学人为加以割裂,非此即彼,造成对立,则难以窥宋元明清儒学之真相。而作为宋元明清儒学重要组成部分的“浙学”,其追求心性义理与事功实学之统一的宗旨是一致的。若考察浙学人物的具体行述就会发现,无论是倾向事功实学的吕祖谦等人,还是倾向于朱子理学的金履祥等人,抑或是倾向于心学的王阳明等人,他们所讲、所行不外乎正君心、论国是、上策论、辩王霸、讲义利、分夷夏、明出处、治州县(具体包括治盗、练兵、税、钱、粮、河道、水利、社仓等),以实行经济事功;不外乎办学校、兴救化,即通过书院讲学、讲会、科举、家规、乡约、社仓、义学、社学、家礼等方式推进儒学的社会化,使儒学上达为国家的主流思想,下流为一般的社会观念,并内化为人的良知心性。
(摘自王锟《整体主义视域中的浙学》,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