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各国宪法,既明君与官之权限,而又必明民之权限,何也?民权者,所以拥护宪法而不使败坏者也……故苟无民权,则虽有至良极美之宪法,亦不过一纸空文,毫无补济,其事至易明也……监督官吏之事,其势不得不责成于人民,盖由利害关切于己身,必不可有所徇庇;耳目皆属于众论,更无所容其舞文也。是故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与民权,二者不可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所经验而得之也。
——梁启超《立宪法议》
材料二 至于“民权主义”,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将来民族革命实行以后,现在恶劣政治,固然可以一扫而去,却是还有那恶劣政治的根本,不可不去。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要去这政体,不是专靠民族革命可以成功。试想明太祖驱除蒙古,恢复中国,民族革命已经做成,他的政治,却不过依然同汉、唐、宋相近。故此三百年后,复被外人侵入,这有政体不好的缘故,不做政治革命是断断不行的。研究政治革命的功夫,煞费经营,至于着手的时候,却是同民族革命并行。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它分作两次去做。讲到那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
——孙中山《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