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公元前6世纪,他们(贵族)通过土地兼并和高利贷剥削平民,使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的处境不断恶化。无力还债的小农沦为“六一汉”(他们为财主做工,收成的六分之五给财主,自己保留六分之一),如果收成不够缴纳利息,财主便有权在一年后把欠债的农民及其妻、子变卖为奴。这时更盛行债务奴隶制,这往往使交不起地租的“六一汉”负债破产,这就导致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空前激化,于是便有了梭伦改革。
——阮炜《不自由的希腊民主》
材料二: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于是制定了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遇上这种情况,适用什么法律呢?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针对外来民族中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条,为此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洗礼的近代法国,也使人类民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如果说古代中世纪的法学家们经过他们的努力使罗马法为人类民法的系统化、法典化铺垫了良好的历史基础,成为孕育《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摇篮,那么近代法国资产阶级则将这种努力直接变成了成功的果实。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成为人类民法史上一位备受瞩目的时代“骄子”,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传承罗马法的一部辉煌的经典,也使法国成为大陆法系的创始国和重要代表。人们盛赞法国人对世界法制的贡献,而法国人却真诚地坦言“我们毫不犹豫地宣称,就我们的立法完善性而言,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罗马人。他们的知识使我们富有,他们的法学格言使我们坚强”。
——叶秋华《西方民法史上的“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