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光荣革命后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度,这在当时的世界是最为开放的政治制度,其他国家不可望其项背。但国家政权掌握在贵族手中,在选举上存在着议席分配不合理、选举权狭小及选举手段腐败现象,而工业革命孕育的两个新的阶级(工厂主阶级和工人阶级)却完全没有政治权利,这不能适应变化的社会现实,因而被当时的人称为“旧制度”。
——钱乘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总论卷》
材料二:1832年6月7日,经过18个月的激烈斗争,改革法案由国王签署,正式生效,第一次议会改革成功了。从内容上看,第一次议会改革只是一次小小的变动。然而,有第一次改革就会有第二次改革,第一次改革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表明制度变革是可以进行的,而且不可阻挡,适时的变革最为明智;改革之路可以走得通,其必要的前提是:人民持久的斗争,统治者适时的让步。从改革的最终成果看,得益最大的是中等阶级,但其他阶级并非有所失,在日后的历史进程中反而有所得。
——摘编自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
材料一:公元前6世纪,他们(贵族)通过土地兼并和高利贷剥削平民,使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的处境不断恶化。无力还债的小农沦为“六一汉”(他们为财主做工,收成的六分之五给财主,自己保留六分之一),如果收成不够缴纳利息,财主便有权在一年后把欠债的农民及其妻、子变卖为奴。这时更盛行债务奴隶制,这往往使交不起地租的“六一汉”负债破产,这就导致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空前激化,于是便有了梭伦改革。
——阮炜《不自由的希腊民主》
材料二: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于是制定了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遇上这种情况,适用什么法律呢?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针对外来民族中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条,为此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洗礼的近代法国,也使人类民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如果说古代中世纪的法学家们经过他们的努力使罗马法为人类民法的系统化、法典化铺垫了良好的历史基础,成为孕育《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摇篮,那么近代法国资产阶级则将这种努力直接变成了成功的果实。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成为人类民法史上一位备受瞩目的时代“骄子”,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传承罗马法的一部辉煌的经典,也使法国成为大陆法系的创始国和重要代表。人们盛赞法国人对世界法制的贡献,而法国人却真诚地坦言“我们毫不犹豫地宣称,就我们的立法完善性而言,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罗马人。他们的知识使我们富有,他们的法学格言使我们坚强”。
——叶秋华《西方民法史上的“骄子”》
材料一:英吉利民族既尊重传统又善于变革,当他们发现只有推行变革才能更好地尊重传统时,他们就放弃旧的阵地,接受变革,去尊重新的传统;他们在推行变革时,又以维护和尊重传统为己任……以传统在外壳上的完整延续和内涵上的不断更新,英国形成了以温和的改革与合理的妥协为特征的政治文化特色,即“在冲突中达到融合”的渐进模式
——姜守明《高中英国史教学与史学范式》
材料二:所谓阳光,是指北美革命的性格,温和而耐久;而闪电则指法国革命之特色,爆发于黑暗,电闪雷鸣,暴雨如注,照亮并荡涤旧世界的角角落落,但也迅速回归黑暗……1787年美国建立的宪政制度,从历史说,与其说是与以往冲突一刀两断,不如说是诸多传统因素的综合。总统为民选,为民主制之大胜,然而总统执行权之集中,则可使人想起历史上的酋王与君主;国会一分为二,参议院如贵族制,众议院则回归民主制;最高法院大法官干脆与民主制绝缘,由总统钦定,且终身任职,有如罗马元老制之子遗。这是个民主、贵族、元老、君主四合一的制度,不今不古,只能称“复合共和制”。而在法国,“共和”则仅仅理解为君主制的对立面,以一根腿的“民主”踢翻四个脚的“共和”。议行合一,“金鸡独立”。单一民主爆发为千钧霹雳之“闪电”,复合共和只能集東为冬日之一缕“阳光”。
——夏玉成《阳光与闪电:社会变革过程中传统价值的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