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生活的审美超越
郭国昌
古人云:“诗言志。”就是说,诗歌是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的。尽管胡适、陈独秀等人倡导“文学革命”时对古典诗歌进行了大力否定,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抛弃那些可以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诗歌观念。即使在现代诗歌受到人们广泛质疑的今天,“诗歌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的看法恐怕还是具有合理性的。然而,诗歌所表达的“内心情感”是从哪儿来的呢?只要翻开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戴望舒、穆旦等人的作品,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诗歌所表达的情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诗歌中蕴含的内心情感绝不是诗人的任意发挥,而是从现实生活中得来的。尽管人们可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对诗歌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只要是真正的诗人,他就无法拒绝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生成中的决定意义。
虽然现实生活是诗歌情绪产生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生活着就会有新的诗歌情绪产生。诗人不但要生活着,而且要生活得更具广度,更有深度。诗人的生活范围不应当只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进入到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去。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生活与艺术是统一的,诗歌的情绪蕴藏在深厚的生活土壤中。诗人应当经常地问自己:“我被生活感动过吗?”如果生活感动了诗人,这表明诗人是在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是在真正体验着普通大众的人生。只有生活在感动的世界里,诗人所获得的诗歌情绪才是真诚的,包含了人类普遍的精神追求,而不至于纯粹是一种封闭孤独的自我情绪的宣泄。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并不能全部进入到诗歌的创作中。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是一种情绪升华的过程。诗歌的创作需要饱满的情感。读郭沫若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渴望民族新生的期盼;读艾青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面对民族抗争的悲壮;读穆旦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个体生命在艰难境遇中的痛苦。没有丰富的情感就不会产生优美的诗篇。然而,进入诗歌中的情感必须是以真善美为核心的,诗人要在真善美的表达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郭沫若、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感动读者,就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情绪和感受是经过了诗人的审美超越的。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生存感受就没有价值。相反,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往往是最接近真善美的,是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
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不但是一个情感的把握过程,而且是一个语言的挑选过程。古人云:“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说的就是诗歌创作中语言运用的重要性。五四新文学革命以后,白话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工具,口语化成为现代汉诗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然而,现代汉诗的口语化并不是意味着语言的粗俗化。日常口语可以成为诗歌的语言,但是它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美加工。现代汉诗的口语化不仅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且也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卞之琳的《断章》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但是诗人却通过日常生活的语言和意象的排列与组合,表达了常人司空见惯却又难以言说的人生体验和情绪。
(节选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