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在1933年7月伦敦世界经济会议上,签订了一项《国际白银协定》。其中规定美国政府每年购银不超过3500万盎司,中国则承诺不出售1934—1937年销毁银元所得之白银。1934年6月,在美国国会内部白银集团的压力下,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1934年购银法》,规定美国政府要通过购买的方式,设法使每盎司的白银价格提高到1.29美元;或者把白银在美国货币储备金的比重增加到1/4。1934年8月开始执行该法,下令白银国有化并从世界市场购银。
——摘编自卢宁编译《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
材料二:1935年11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了《实施法币布告》,国家四大银行取得了法币垄断发行权,实行白银国有,规定法币与英美国家货币挂钩。法币的发行,标志着中国货币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使货币制度更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基本摆脱了外商银行对货币发行和货币定价的控制,国民政府四大银行真正获得了中央银行的地位。
——摘编自郝慧泽、席林《略论中国近代白银核心型货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