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古代中国的环保工作由专职的“虞衡”部门负责。配合虞衡职司的还有一定的惩罚法令。《唐律》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措施及对违反者的处罚标准。当时,山林川泽、苑囿、打猎、城市绿化、污水排放、郊祠神坛、五岳名山等都纳 入政府管理的职责范围,政府还把京兆、河南两都四郊三百里划为禁伐区或禁猎区。
——摘编自李玉皎、刘丰《从中国古代环保制度看现实环保法律的完善》
材料二:表 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演变
1978— 1992 年 | 经济增长加速,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在局部地区频发并日益严重, 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发展 |
1992— 2012 年 | 迎来经济高速增长期,环保得到重视和加强,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导 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高发多发 |
2012 年 以来 | 环境保护得到前所未有重视,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环保工作 有效推进,并有效融入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
——摘编自吴舜泽等《中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 40 年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