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十八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清政府颁布了一项对西洋商人的管制条例,有下列重要规定: 在贸易期间,夷商每月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才可到公园游玩;夷商不准坐轿;夷商不准直接晋见中国官员,有所请求时,应写妥呈文请洋行代转;夷商不准到街上购买东西;不准探听物价;不准买中国书籍。
──《中国人史纲》柏杨
材料二:挽郭嵩焘:“鸿文硕学郁儒宗,才过古人,不掩其德;赤胆忠肝筹国是,谤满天下,无损于名”。
──清末学者 王先谦
材料三:“关键性术语使用的变化雄辩地证实了在对西方理解过程中的这种进步。与西方有关的事务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大体上称为‘夷务’,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称为‘洋务’和‘西学’,在九十年代就称为‘新学’。”
──《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