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东汉末年,豪强地主的武装兼并与混战使北方的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田无常主、民无常居”的现象不仅导致百姓饥饿,就连军队也无粮食可以充饥。此种状况致使汉朝以人口为基础,以货币纳税的税收制度形同虚设,“钱贱物贵”的局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扭转。204年,曹操进行税收制度改革。规定税收内容分为田租和户调。曹操下令,赋税的承担者不仅仅包括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豪强地主也要按照土地的多少和户口分别缴纳田租和户调,不允许有游离于税收征纳之外的优惠阶层存在,不允许豪强者转嫁税收负担。
——摘编自蔡昌《动荡时期的创新与冲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