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亚的城邦往往为了争夺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权而战,而各个城邦有各自不同的强大时期,因此也都先后统治过这一地区。巴比伦控制该地区是在其国王汉谟拉比在位时期。因为臣民们相互之间常常因观点不同而发生冲突,于是汉谟拉比就制定了一套全体人民都必须遵从的法律。有282条法律条款,包括刑事法及有关占有奴隶、结婚和离婚、偿还债务和支付工资等方成的法律。法律规定:奴隶可以买卖,可用来抵债……一些法律听起来还很合理:如第233条规定:“倘若一个建筑者建造一幢房子,……而工程不完善,……这一工程应由该建筑者本人出资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