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第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期需要坚持的方针。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不少国人眼中,非遗抢救没有必要,他们主张“淘汰论”,任其自生自灭;也有人认为民间传统艺术必须改造,主张要与强势文化接轨,要融进西洋文化。如此改造性破坏,对我们民族文化的伤害早已有之且令人触目惊心。中华传统文化艺术倘若失去了独有的特性与特色,就会丧失自身的文化传统,在世界文化之林中将无独立的地位。
作为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传承中生存与发展的,真正意义上的抢救与保护是通过抢救扶持稀有的人间国宝﹣﹣代表性传承人,使濒危项目能以鲜活的形态生存于民间。所以,抢救性保护的本质要义,在于维护濒危项目内在生命,增强其活态传承发展的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靠人为载体,口传心授、言传身教,世代相承,延续发展。我们实施的抢救性保护是要使其生命力延续下去,而不是使其成为标本珍藏在博物馆。有专家呼吁,每一分钟都有一个民间艺人去世,每一分钟都有一个民间艺术品种在消亡。事实也是如此,目前一些非遗项目依然面临着后继乏人,甚至后继无人的问题,在地方戏曲及说唱艺术中尤为突出。愿意投身戏曲、曲艺事业的年轻人太少,民间文艺团体难以靠演出维持运转,大批剧团面临生存的危机。传统艺术若缺乏创新意识,不能融进反映新时代、新生活的内容,缺少具有经典品格和现代意识的传统优秀剧目,是很难赢得现代观众尤其是青年人喜爱的,应该说这也是传统戏曲、曲艺发展陷入困境的一个主要的表现。
濒危语言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亟待优先抢救与保护的。因为在语言丢失的同时,原来以这种语言为载体的文化也必然随之丧失,语言的生死存亡关乎使用该语言的民族文化的传续和发展。今天,一些民族的语言已经或正在消失,一旦一种民族语言消失,这种民族文化特别是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消亡,最后势必严重损害全世界的文化多样性。倘若语言的传承断档,离开了口头语言的诵唱,少数民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江格尔》《玛纳斯》等就会失传、消亡。濒危语言的非物质文化特性,要求我们除了要及时对其语音、词汇、语法结构、语用等方面进行抢救性记录、整理、保存外,不但特别要关注濒危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非物质文化所蕴涵的意义、功能系统﹣﹣这些系统是外在社会结构、权力争斗、阶层属性不断扭结、互动的结果;还要弄清族群固有的历史渊源、信仰凝结以及思维模式等深层次的内核。更为重要的是,应切实加强在现实生活与教育实践中对濒危语言的传承,提高各民族大众对本民族母语价值的认识,增强对母语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同时,应从青少年抓起,学习和掌握本民族语言,使少数民族濒危语言得以群体性的传承。语言之本茁壮,文化之花方能灿烂。
(选自李荣启《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