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实感”论的贫乏和僵化
现代和当代散文缺乏系统的理论,散文理论界影响最大的是“真情实感论”。其著名论述是:“散文创作是一种表达内心体验和抒发内心情感的文学样式。”“它主要是以内心深处迸发出来的真情实感打动读者。”不难看出,事实上把散文的特殊性定性在“真情实感”,也就是抒情性上。这种“真情实感论”在相当一个时期中,拥有相当的权威,至今仍然得到学界并不敏感的人士的广泛认同,但这样的理论是极其粗陋的。
首先,真情实感并不是散文的特点,而是一切文学共同的性质。其次,真情实感的强调,并非永恒现象,而是一种历史现象,最初出现在五四时期,是对“瞒和骗”的文学传统的反拨,后来,是在新时期对“假大空”政治图解的颠覆。把这种理念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抽象出来,作为散文的永恒的性质,实质上是以抒情为半径为散文画地为牢。中国散文史乃至西方散文史上,并不全以抒情为务,不以抒情见长的散文杰作,比比皆是。不管是蒙田还是培根,不管是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还是罗兰•巴特的《艾菲尔铁塔》,甚至是苏东坡的《赤壁赋》,诸葛亮的《出师表》,都不仅仅是以情动人的,其中的理性、智性,恰恰是文章的纲领和生命。
这样的散文理论之所以独步一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话语霸权遮蔽了思维方法上的漏洞。第一个疏漏是把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散文观念当作永恒不变的规律。第二个疏漏比之第一个漏洞更加严重,那就是,真情实感,和巴金讲真话一样,并不是文学的规律,而是对作家的道德要求。第三个遗漏,就散文而言,在表现情感时,并不一定局限于真和实,作为文学创作,最根本的规律乃是想象,更全面的说法应该是真假互补虚实相生。
因为没有西方现成的理论资源,也没有自己的像样的理论,散文不得不从历史和现状中直接进行概括。这就用得上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问题在于,流行的真情实感论,既没有逻辑的系统性,又没有历史的衍生性。它是一种抽象混沌,没有内部矛盾和转化。实际上,情和感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在矛盾中转化消长的。情的特点是动,但是,情是一种“黑暗的感觉”,情之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要借助感觉才能传达,所以叫做“感动”。感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在情感冲击下发生“变异”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月是故乡明,贾宝玉第一眼看到林黛玉就说这个姑娘见过的,王维在散文中感到深巷寒犬“吠声如豹”,这些在真情冲击下变异了的感觉,明显不是“实感”,而是“虚感”。通过这种“虚感”传达出来的感情是真情还是假情呢?
看不到内在矛盾,也就看不到运动发展、变化,从而对情与感的历史的消长视而不见。在散文历史的最初阶段,实用理性占着绝对的优势,情在散文中是被排斥的。至少到了魏晋以后,抒情才从实用理性中独立出来。晚明小品中提出独抒性灵,五四散文继承了这个传统。散文的抒情主题,其深层的矛盾,其实不仅在于感,而且在于理。主情的极端就是用变异的感觉来抑制理性,走向极端就是情感的泛滥,变成了滥情、矫情、煽情。故到了二十世纪中叶,西方产生了抑制抒情的潮流,在中国的先锋诗人和小说家中,跳过情感,直接从感觉向审智方面深化,追求冷峻的智性成为主流,而散文却停留在真情实感的抒情中。直到余秋雨出现,他把诗的激情和文化的智性,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迈向了散文的新阶段,也就是从主情到主智的历史过渡。
“真情实感论”如果真要成为一种严密的学科理论基础,起码要把情与感之间的虚和实,情与理之间的消和长作逻辑的同时又是历史的展开。它最大的缺失在于号称散文理论,却并未接触散文本身的特殊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