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2世纪西欧具备了自治城市形成的必要条件,更多的行业集中到城市,这刺激了商业和贸易的繁荣。工商业的发展造就了一个新的市民阶级,这使得争取人身自由开始成为城市斗争的主要内容。许多已形成的城市通过举行起义、成立公社、谈判妥协,开始实行城市自治。正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说:“当西欧封建社会的乡村耕作者仍然受到贵族的种种迫害时,城市中已经建立了秩序和良好政府,确保了人民的自由与安全……每个人以他的城市为骄傲,并且自觉地献身于城市的繁荣。”西欧的商人打破了封建等级依附关系的纽带,在城市中建立起全新的个人法律地位,逐步形成了与封建社会有很大反差的市民文化,它崇尚民主参与和自由平等、强调私有和尊重法律、注重契约和权利、关注世俗利益,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升华而形成近代市民阶级精神,即现代法治精神。
——摘编自鲁蒙娜《中国与西欧城市发展影响因素浅析》
材料二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开放广州为商埠,并允许英国在广州派驻领事。1861年,英、法在广州沙面设租界,以后陆续兴建电力厂、自来水厂、水塔、教堂、邮政局、电报局、医院、消防班、清洁队等公共事业机构,还有公共娱乐设施如沿江公园(英法各一个)、网球场、影剧院等。1862年,华侨黎先生在广州创办“万隆兴行”,经营进出口业务,是近代华侨投资之始。1879年,华侨卫省轩在广州文昌沙创办了中国第一家火柴厂。1890年,华侨黄秉常在广州创办中国第一家电灯公司。
——据《广州历史大事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