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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淄博模拟)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汉代董仲舒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主张“德主而刑辅”。”董仲舒主张司法中以儒家经典为指导,经律相矛盾时不惜以经破律。“春秋决狱”的特点是“以经断狱”和“原心定罪”,在量刑时要着重考虑犯罪的动机。在董仲舒看来,社会上的君臣民等级制都是天意的体现。“三纲五常”是上天赋予人类必须服从的美德,否则就是犯罪,皇帝就可“代天刑罚”,皇帝既然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故“口含天宪”,言出即法。

    ——摘编自李文兰《试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

    材料二: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著名的法学家。他认同自然法源于自然的观点,并指出由于自然法具有至上性,依照自然的强制力实现和高于一切人定法,因而普遍存在,永恒不变,西塞罗主张,一切人的平等是基于理性的平等,“尽管人与人在知识、财产和社会地位上存在差别,但是,他们都具有推测、阐述、综合和做结论的智慧,这是人类理性所公有的。”其次,他还认为法律应当具有权威性,法律的至高无上决定了它必须得到有效执行。

    ——摘编自孙银龙等《论西塞罗的法律思想承上启下的历史作用》

    1.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董仲舒和西塞罗的法治观念。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种法治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共同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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