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这意味着,不管有没有恶意,你帮助他人发布、转发消息,造成侵权事实,就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此一来,人肉有风险,转发要小心。
材料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达7.49亿,其中手机网民数量达6.57亿。网络丰富了青少年学生的生活,但也带来了一些困扰与问题。一些网友就此展开了讨论,现请你跟帖发言,参与其中。
网友“星星” 你有权在网上发言,想说什么他人无权干涉,因为我们未成年人享有特权
请你运用有关知识,对网友“星星”的观点加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