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幸福是相反的东西,但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 , 并且都牵涉到对生命意义的评价。在通常情况下,我们的灵魂是沉睡着的, , 它便醒来了。如果说幸福是灵魂的巨大愉悦,这愉悦源自对生命的美好意义的强烈感受,那么,苦难之为苦难,正在于它撼动了生命的根基,打击了人对生命意义的信心,因而使灵魂陷入了巨大痛苦。生命意义仅是灵魂的对象,对它无论是肯定还是怀疑、否定,只要是真切的,就必定是灵魂在出场。外部的事件再悲惨, , 也成为一个精神事件,就称不上是苦难。一种东西能够把灵魂震醒,使之处于虽然痛苦却富有生机的紧张状态,应当说必具有某种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