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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高一下·三台月考) 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明太祖在实行海禁的同时,要求海外国家以“朝贡”的形式,由官方出面组织商人来华进行贸易,这就是“朝贡贸易”。海外国家派来“朝贡”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商人,其载运进来的朝贡货物中绝大多数是完全用来进行贸易的。明朝政府对海外国家载运来的朝贡货物抽取货物税。明成祖朱棣不仅对朝贡使者放宽各种限制,予以免税优惠,而且在浙江、福建、广东复设三市舶司,专门负责海外诸国贡使附带进来的货物转送问题。明成祖还派遣郑和携带敕书及精致手工业品,遍赐海外诸国,招徕其遣使入明朝贡,遂把朝贡贸易推向高潮。——摘编自李金明《论明初的海禁与朝贡贸易》

    材料二:1644-1683年,清朝执行了比明朝更为严厉的海禁政策,禁止民间商船出海贸易,显然是针对沿海抗清势力而采取的非常措施。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先前所面临的“反清复明”问题已经烟消云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正式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南京)设置海关,允许外国商船前来贸易。在这些港口沿线及邻近地区,也都允许进行对外贸易,例如广东的潮州、高州、雷州、廉州、琼州等四十三处,福建的厦门、汀州、台北等三十多处,以及浙江、江苏沿海多处港口都是开放的。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廷下令关闭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指定外国商船只能在粤海关——广州一地通商,并且对丝绸、茶叶等出口商品的出口量加以限制,对中国商船的出口贸易规定了许多禁令。——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1.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初“朝贡贸易”的特点。

    2. (2) 根据材料二概括清朝海外贸易政策变化的过程,并及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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