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凯末尔世俗化改革大事年表
时间 | 事件 |
1920年4月 | 凯末尔发布通告要求全国各地诵读《古兰经》与圣训,号召“为哈里发与苏丹政权,为我们的信仰和我们的帝国,为我们的国家与我们的民族的解放与独立而新祷。” |
1922年11月 | 大国民议会根据凯末尔的提议通过法案废除苏丹政权,但同时保留了哈里发职位,并声明“土耳其国家是哈里发职位的支持者”。 |
1923年10月 | 大国民议会宣布实行共和制,但声称伊斯兰救为土耳其国家的国教。 |
1924年3月 | 废除哈里发制,奥斯曼帝国皇室的所有成员被逐出土耳其。取消宗教法和宗教法院,确立了国民议会的立法地位。用国民救育系统取代宗救教育系统。 |
1924年4月 | 颁布了以民主共和制为指导的国家根本大法《土耳其共和国宪法》。 |
1925年9月 | 取缔所有的宗救社团与组织,禁止个人以宗救社团成员的身份生活,禁止穿戴与之有关的服装或拥有与之有关的头衔。 |
1926年2月 | 颁布民法典、刑法典和商法典,其中民法规定妇女在所有民事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妇女有离婚和工作的权利。 |
1928年 | 取消了伊斯兰救的国救地位,这就标志着在土耳其有 600 多年统治地位的政救合一制度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
材料二:至1938年11月10日凯末尔去世时,新土耳其已经确立。诚然,这种“新”仅具有广度而不具有深度。农民构成了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仍墨守其古老的穆斯林的思想和习惯。但另一方面,统治这个国家的新的杰出人物在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方面已欧化。许多农民也已大大改变,同政府建立了过去几个世纪中从未有过的友好关系。土耳其较之其他穆斯林国家,已在一个大得多的程度上成为凯末尔所设计的“现代国家”。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