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该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对于领海的宽度,近代以来出现过许多不同的主张。16世纪,西班牙等国采用以目力所及的地平线作为领海界限的视野说。17世纪,荷兰、英国等国家以在岸上拥有的实际力量来决定海上行使控制权的范围。18世纪,英美等国主张缩小领海宽度至事海里。在1982年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大多数国家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
——摘编自刘中民《领海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国际关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