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①死亦我所恶 ②故不为苟得也
③舍生而取义者也 ④故患有所不辟也
①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②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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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仪①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②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既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选自《韩非子》)
【注释】①公孙仪:春秋时鲁穆公的相。②下人:迁就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