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408~1643年间,中国爆发全国性大疫19次之多,局部性疫情不计其教,致使“万户萧疏鬼唱歌”“饥民抢掠四起”。文献记载每当瘟疫发生时,皇帝往往派人去祈祷,采取施咒的办法安慰百姓。明宪宗曾下诏在京城崇文、宣武等六门1城外,各置漏泽园一所,收殓遗尸。1587年明神宗谕旨礼部:“尔部便行太医院精选医官人等,多发药材,分头诊视施给”;还强调“此后各省直有与重大灾疫,须令各府州县……即许便宜动支社仓积谷,及本部事例义输等银、病者或给衣食”。对此时人评论:“今之人皆知教荒,而不知救疫。防疫较为有效的隔离、禁止人员流动等措施,朝廷并没有推行,文献也没有记载。”
——摘编自甘海根《明代北京的瘟疫与政府应对》
材料二:英国首都伦敦由于人口集中、卫生环境差而成为鼠疫频繁光顾的城市之一,15~17世纪频繁发生严重鼠疫。针对疫情,1518年伦敦市政当局号召患病家庭主动进行隔离。后为确保隔离措施的落实,1572年伊丽莎白女王签暑法案向全国征收“普通税”以建立济贫基金,被认为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在1604年索尔兹伯里瘟疫期间,整个镇1/5的人口被纳入到国家救助中,因此群众愿意配合隔离。为确保法令有效实施,市政当局还专门任命几个临时委员会具体负责。郡治安法官作为总负责人,教区牧师和执事作为配合机构每周要报告相关情况。
——摘编自陈凯鹏《十六、十七世纪中英两国防疫对策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