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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宣化模拟) 材料:朱元璋出身贫寒,在参加农民起义之前,曾亲眼目睹了元朝官员的横征暴敛。明初刑律,包括律、令、诰和榜文四个方面。《大明律》多次修订,于洪武三十年正式颁行。此外,朱元璋还法外用刑,将旨意凌驾于《大明律》之上,编成《大诰三编》及《大诰武臣》,详尽地记载了有关惩治贪污、打击豪强以及防止百姓流亡的事例和律令。其中,列有不少酷刑,如凌迟、剥皮、枭首、抽肠、阉割、挑膝盖和族诛等,当时,法外刑讯的机构是臭名昭著的锦衣卫。这一皇家的特务机关避开三法司,直接对皇帝负责。它可以任意捕人,加以拷讯、杀害。还实行廷杖,在殿廷上公开杖责因进谏而触怒皇帝或有过失的大臣。《大明律》规定:凡是贪赃白银60两者,皆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朱元璋还别出心裁地在府州县衙门的左面特建“皮场庙”,贪官枭首后均剥皮实草,置于官府公座两旁,作为后任官员的前车之鉴。

    --摘编自安震《千秋兴亡》

    1.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初吏治改革的特点。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明初的吏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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