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亚当·斯密(1723-1790),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1759年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他主张利已是“经济人”的本性,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道德和利己本质上并不冲突,同有心是指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的能力,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利益,并不完全赞同于利他主义。即使把同情心看作利他主义的内容,同情心同样也产生于利己之心,利已是目的,利他是手段。我们之所以要研究如何充分地利他,根本的动机是为了更好地利己……对个人利益追求的利己行为也能促进社会利益的增加。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