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948年9月国民政府推行币制改革,希望挽救财政危机。其主要措施有:发行金圆券为本位币,收兑迅速贬值的法币;每圆法定含金量为纯金22.217公毫;金圆券发行总额以20亿元为限;同时全国实行限定物价。方案公布实施后的头几周,货币改革似乎初见成效,但很快物价又大涨,加上为了应对战争经费的激增,和解决由此产生的严重财政赤字问题,国民党政府不断增加金圆券的发行量,以至于逼近发行办法规定的发行限额。此时国民党政府内许多人仍把希望寄托在美国援助上,认为美国不会见死不救。后来,蒋介石公布《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将金圆券的法定含金量降低为每圆为纯金4.4434公毫,而发行总额改为“另以命令定之”。在接下来的1949年里,金圆券变得毫无信誉可言,给百姓带来深重的灾难,以至于民众鄙视,甚至一些地方当局也拒收,已然成了废纸。国民党领导人陈立夫说:“我们已先替共产党把人民都变成了无产阶级,这是我们财政上犯的大错误”。
——摘编自王小龙《战后苏联新卢布改革与中国金圆券改革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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