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废俗而为之法。
——《商君书》
材料二: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博。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
——《战国策·秦策》
材料三:商鞅进步的法律观还表现在充分发挥的广泛社会功能,不断扩充法律内容,扩大法律调整的范围,将秦国社会生活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使社会成为有组织有序、结构严整的有机整体。
——刘树林《商鞅变法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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